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董德荣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
经2017年2月21日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免去:
董德荣同志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张显忠、李瑞安、孙长胜三同志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