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何光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1-05-24
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
经2021年5月20日通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光德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 桢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全福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李贻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侯博源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壁州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