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良和同志辞去通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
公 告
(2016年第6号)
通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良和同志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通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同意接受张良和同志辞去通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公告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