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公告(2025年第20号)
作者:佚名 时间:2025-11-27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5年第20号)
根据《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及部门工作测评办法》《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的办法》规定,2025年11月25日通江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对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工作测评,对县财政局局长龚宸、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赵怀舜进行了述职评议。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县公安局:满意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意
县财政局局长龚宸:称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赵怀舜:称职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