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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时间:2013-12-16   

  根据县委关于2013年下半年全县重点理论调研课题任务安排,县人大法工委就“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课题采取实证调研、文献检索、系统分析的方法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我县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县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得以持续健康发展,以村(居)民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日益完善,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70余万村(居)民亲身参与了广泛的民主实践活动,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 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一)建立健全了以村党支部、村(居)委会、村(居)民会议和代表会议为主体的村级组织体系。截至2010年底,全县524个村、44个社区建立了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并成功实现第八次换届选举。按“两推一选”的方式选举产生1124名“两委”主要负责人、2272名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不含主任),12000余名村(居)民代表。同时建立健全了共青团、妇联、民兵等村级党群组织,人民调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民政事务等专业管理组织,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群众监督、理事组织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事会等民主决策的组织形式。在选举中,对提名候选人、代票、划票、投票、唱票等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规范,竞职演讲、治村演说等形式普遍实行,竞争日益激烈。据统计,召开群众大会直接选举村干部的村(居)占90%以上,流动投票占10%左右,村(居)主任当选率98%。实践证明,村民参与村干部的民主选举,保障了村民的民主权利,经过村民慎重思考而选举自己信任的“父母官”,更能代表村民的意志,更好团结带领村民尽快增收致富。据调查显示,80%的群众对村(居)委会表示拥护和支持,与上届相比,本届工作有较大起色的村(居)民委员会占40%以上。

  (二) 建立健全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体系。长期以来,县乡党委、政府坚持不懈地推进村级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通过大力宣传和组织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我县逐步建立健全了村级党支部、村(居)委会、村(居)民代表会等民主选举制度,村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级财务预决算、村级兴办公益事业、建设重点项目以及涉及全体村(居)民利益的大事的民主决策制度,土地承包、宅基地发放、计划生育指标分配、集体资产、社会救济等方面讨论决定和对村集体财务实行民主理财的民主管理制度,以村务公开、村级财务审计、村财乡管、村(居)委向村(居)民大会或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民主评议村干部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这些制度在实际运行中,绝大多数村(社区)能较好地遵循,有效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长治久安。以“一事一议”为例,2011年至2013年全县组织了30余万直接受益群众自由表达意愿、主动参与地方建设,投资投劳2.5亿元,与国家配套资金有效整合,硬化村道1500余公里、维修整治小微水利工程1300余个、建设巴山新居3000余套等等,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得以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建立健全了以村级工作运行、干部群众行为和各项制度运作规范为基本内容的村务运作体系。在国家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我县80%的村级单位建立了《村(居)民自治章程》,明确了各类村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实行严格的工作制度,使各项活动都依法照章行事。100%的村级单位建立了《村(居)规民约》,规范了干部群众的行为,强化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100%的村级单位建立了工作奖惩考核和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各项工作和制度长期、正常运转。

  二、我县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从民主选举的角度看 一是宗族、宗派势力的影响还远未消除。二是贿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关键环节难以把握。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和城镇居民中人户分离的现象十分普遍,这造成选民资格认定的难度较大,操作不易;其次如何监督选票、唱票、公布选票没有详细规定,通常是选完就走人,对后面的环节一概不知,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暗箱操作,特别是设流动投票箱或流动投票站,这种情况或更加突出。

  (二)从民主决策的角度看 一是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个别地方长期不开村民会议,以支部会议或村(居)干部会议代替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有的地方即使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但由于会前准备工作十分不到位,缺乏与村(居)民有效沟通,村(居)民不了解政策,不熟悉情况,提不出建设性意见,最后还是干部说了算,“由民作主”到头来变成“为民作主”。二是村级工作缺乏自主性。虽说是村(居)民自治,但事实上,由于体制原因,乡镇党委政府长期从人事、财政、指令性工作任务等方面对村(居)级施加影响,造成村级对乡镇的依赖性服从。大多数村干部一年到头忙于也仅限于完成乡镇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本没时间或意愿去为村里思出路谋发展。三是“两委” 关系不协调,有的地方村(居)支部书记独政,有的地方村(居)主任揽政,有的地方“两委”长期争权,互相不服。

  (三)从民主管理角度看 一是村级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与能力不适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求。学历、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据统计,全县村级“两委”主要负责人中,年龄在60岁以上的占60%,学历在高中以上学历仅占25%。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观念跟不上时代发展,领导方法老套,民主观念不强,“官本位”思想严重,为民服务意识淡薄,法律意识欠缺,以权谋私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中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人都外出务工,农村大学生大部分选择在外发展,导致剩余人口总体素质偏低,村(居)干部后继乏人且质量难以保证。二是群众的民主意识比较淡漠。大多数人不知道什么是民主,自己有哪些民主权利,怎样才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对民主权利的普遍认识就是选举权,但同时认为那只是形式,常常抱着随意的心态,认为与自己没多大关系,多自己一票或少自己一票不影响整个选举,或认为选来选去,反正都是选的那几个人,不去参加也罢。这种冷漠的态度或将严重影响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三是民主管理制度形式化。大多数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主要目的是应付检查考核,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得较差,或根本不去管他。

  (四)从民主监督角度看 一是村(居)民作为对村干部、村级事务监督的主体,其直接制约权力的能力软弱,更多的时候是通过举报或上访的方式施加影响。二是村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与《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要求差距较大。三是村(居)民民主监督意识欠缺。他们长期以来习惯于服从领导安排,习惯于忍气吞声,觉得只要没有损害自己的利益,就没有必要管。

  三、进一步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推进力度,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有关部门要把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强化工作督查,及时研究分析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更大的力度,与时俱进的工作方法推动村级民主政治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引导力度,夯实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民意基础。一是加大对《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民主法治氛围;二是加强村(居)干部工作能力、作风纪律、法律知识、民主意识的培训,增强基层干部在推动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加强干部群众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移风易俗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和对待个人、集体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发扬民主与遵纪守法、执行政策的关系等,培育基层社会的民主法治意识。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在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对公开的内容、时效、程序、方式等要求制定操作性强的统一规范,以避免公开的随意性,防止走过场,提高村民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二是完善村民自治运行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大会制度,规范民主监督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确保村民自治体系有序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作用。

  (四) 进一步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社区)的执政地位。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选好配强“两委”主要负责人,优化班子结构,加强宗旨教育,加强能力、作风建设,以党内民主促进基层民主。二是加强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建设。使村务公开有阵地,群众评议有场所,意见反馈有渠道。三是加强金费保障。逐步提高村(居)干部的误工补贴,探索建立村(居)干部离退保障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工作金费。

  (五)进一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提高村(居)民收入,夯实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物质基础。一是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新农村建设。二是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的权益。三是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逐步减少“空壳村”。四是有序推进城镇化,加强社区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