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五”普法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时间:2014-11-21
我县“六五”普法自2011年启动以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拓创新,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作法及成效
(一)狠抓基础,强化法保障。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并落实了政府主体、司法行政机关主导、谁执法谁普法的部门主抓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机制,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狠抓方案落实。制订了“六五”普法规划和分类别、分年度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各级各部门学法用法制度和学法计划。三是狠抓考核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纳入了年度集体目标考核和各级干部政绩考核。
(二)创新方式,深化法治宣传。一是整合力量抓赶场。整合县级部门和乡镇力量,把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和推动重点工作的法律、政策制作成展板、印制成资料、刻制成光碟,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赶场宣传。二是抓“四个一”进校园。落实了每校1名政法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每周指导学生带1条法条回家、每月办1期法治宣传板报、每季度上1次法治教育课的“四个一”活动,同时还开展了“法庭审理、律师点评”以案说法进校园活动。三是组建讲师团进基层。从政法机关、公职律师中精选骨干,组建宣讲团,深入到机关、场镇宣讲民主法治。四是以案释法进社会。坚持人民调解和法院“50、80”审判工程进场镇、进农院,行政检察跟进监督、综合性“说理式”预防职务犯罪建议进机关,律师案例剖析释法电视讲座、社区矫正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犯罪案件,开展释法教育。
(三)示范创建,引领法治实践。开展了“法治机关”、“法治乡镇”、“法治学校”、“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的示范创建,实现普法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
(四)顾问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建政府法律顾问组,县级部门和乡镇普遍聘请了法律顾问,部分村、社区推行了法律顾问制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已跟进服务到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要涉法事务办理和疑难信访纠纷化解等过程中。
(五)规范行为,建设法治政府。一是规范行政权力。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了行政审批,建立了政府权力清单,实行了“两集中、两到位”管理,打造了阳光政务;二是规范行政决策。建立了公众参与、民主协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完善了行政决策监督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完善了行政执法“准入”制度,推行了城乡管理综合执法,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意识不浓厚。一是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个别领导干部错误认为普法和法治的重点是老百姓,没有把自己纳入学法用法的重点对象,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缺乏。学法形式化、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化。个别行政执法人员忠诚法律意识不强,学法不系统,执法水平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行政执法错位、缺位、越位等现象时有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败诉高发。三是青少年普法教育不落实。学校法治教育流于形式,流动人口法治教育缺乏跟进,青少年用法守法意识不强,特别是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高发。
(二)普法责任不落实。一是政府主体责任缺位。制约普法依法治理深层次、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研究不够及时,解决不够到位,对普法依法治理的考核不够严格。二是部门(乡镇)主抓责任错位。个别部门和乡镇认为普法不能带来显性政绩,普法应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事,特别是涉及民生多、行政执法强势的部门和乡镇重视偏低,学校法治教育的课时、教材、师资、考核、考试“五到位”没落实。三是基层引导作用脆弱。特别是村委会在引导村民学法用法,推进民主自治方面缺乏担当。
(三)普法方式不适应。一是宣传方式不适应。习惯于讲场面、发资料、搞展板和条文式、会议式地贯输,缺乏针对性,老百姓看不懂、听不懂、不愿参与。二是宣传内容不适应。宣传老百姓尽义务、受约束和接受处罚的内容多,宣传老百姓享受权利和政府及职能部门保障老百姓的权利应尽的责任、承担过错处罚的内容少,老百姓不想听、不愿看、不受欢迎。三是力量整合不适应。部门仍然存在各自为阵的现象,缺乏系统性、持续性和规范性。
(四)推进法治不得力。个别领导法治理念弱化,法治能力不强,保障公民权利意识淡化,在落实依法决策、建立政府权力清单、推行阳光政务、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依法执法、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方面不彻底、不有力,行政执法管理混乱,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突出。
三、做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几点建议
(一)抓住普法重点。一要抓住对象重点。要把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在校学生、经营业主和流动人口作为当前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并根据不同对象提出普法要求、制定普法计划,增强普法的针对性。二要抓住内容重点。普法教育要以增强公民法治意识为基础,宪法宣传为核心,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权益、推进法治建设、化解社会热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为重点,搞好法治宣传,增强普法的实用性。
(二)强化责任落实。一要强化主体责任。政府是普法依法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对象分年度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督查司法行政机关主导、谁执法谁主管谁普法主抓的责任落实,解决制约普法依法治理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的考核。二要强化主抓责任。履行执法和承担管理的职能部门是普法依法治理的主抓主体,要在真重视、真宣传以及突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创新宣传方式等方面,主动担责,狠抓落实。同时,司法行政机关既要承担本行业法治宣传的主抓责任,又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制定“菜单式”普法大纲和具体的路线图、时间表,切实履行牵头协调、分类指导的主导责任。三要激发参与意识。要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执法“准入”,把学法用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要营造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培育公民法治意识,引导公民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法律,真正敬畏法律,习惯依法维权,积极参与法治通江建设。
(三)创新宣传方式。一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总结实践,提炼法治文化,加强法治文化进公园、进广场、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的宣传载体和学校法治文化长廊的建设,营造强大的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氛围。二要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加大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民主法治村(社区)、诚实守信企业、信法守法居民户的示范创建,倒逼学法用法,推进法治实践。三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巩固提升传统方式,抓好标语、展板、广播、发放资料的宣传,并深化提升宣传内容。探索寓教于乐方式,深化“50、80”审判工程、推进“人民调解进农院”、组织群众参与执法等方式,以以案说法为重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抓好法治副校长送法到校、流动法庭进校园、“小手牵大手”学生带法回家互动学法等活动和法治教育的课时、师资、教材、考核、考试“五落实”,加强法治文化长廊建设,以培养小学生法治意识和提高中学生法律适用知识为重点,推进学校法治教育;抓好法治文艺演出、“普法口袋书”、“法律维权工作站、联络点”、“法律、政策赶场”为重点的寓教于乐特色宣传,推进全社会普法依法理。同时,要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优势,把法治宣传贯穿于引导当事人受案前找法、办案中用法、结案后释法全过程,推进公民学法守法。
(四)严格依法行政。一要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二要完善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三要严格规范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违法责任倒查机制,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检察的监督,推进综合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