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时间:2014-12-31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民生问题的不断改善,引发的信访问题也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如何及时化解调处信访案件,使上访人“息诉罢访”,成为摆在信访工作者面前的一大工作课题。妥善化解信访问题,对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县群众信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畅通渠道,落实责任,规范行为,创新机制,把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的重要载体,群众信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据调查:与去年同比,2014年接访办信下降3%,越级上访下降35%,上级交办案件、县内重点案件到期办结率达82.25%。主要措施:
(一)狠抓关键措施。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是群众信访工作的“三个关键”。一是强化宣传。加大了《信访条件》、《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建设制度。建立了《通江县信访稳定工作问责八条规定》、《县级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通江县全面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方案》等一系列机制制度;三是抓住责任。开展领导带头接访、带头下访、带头包案“三项”活动,强化了领导责任,层层签订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部门和基层责任。
(二)强化关键环节。渠道畅通、源头防控、监督防范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三个环节”。一是畅通渠道。开通群众来信“绿色通道”和诉求专线,加强了网上投诉、受理、流转、督办、查询平台建设,把信访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二是源头防控。建立完善了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三不”原则;三是监督防范。加强了行政权力和运行程序的建设,落实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加强了行政权力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防范监督。
(三)强化保障落实。队伍建设、财政投入、逗硬问责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三个保障”。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县、乡、村(社区)和县级部门层层建立了信访机构和便民服务大厅,配备了专兼职人员。二是加大保障投入,县财政把乡镇信访维稳、信访帮扶资金和疑难信访化解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三是逗硬问责追究,严格落实了《巴中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通江县信访维稳工作问责八条规定》,开展了信访工作的乱作为、慢作为和不作为的问责活动。
二、现阶段信访工作的特点
(一)信访对象多元化。信访主体由农村的优抚对象、贫困户、老幼病残等一些弱势群体和城镇居民下岗职工、被拆迁户、退役士兵、离退人员、特殊群体等延伸,城镇矛盾尤其突出。
(二)信访内容复杂化。信访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触及的层面不断增多,既有社会矛盾、经济矛盾,也有体制矛盾、观念矛盾。更多涉及企业改制、就业安置、劳动医疗保险、征地拆迁、讨薪、社会保障、涉法涉诉、贪污腐败、基层选举等。
(三)非正常上访随意化。个别上访人不再限于传统的信访方式,采取非正常的方式反映问题日益增多。如在重大活动,上级领导下基层时采用打横幅、呼口号、下跪、拦车、闯会场、围堵办公场所、堵塞道路等,以此来要挟政府,达到个人目的。
(四)信访群体庞大化。集体上访逐年增多,而且群体也越来越大。这些群体上访的的特点是组织性强,人员众多,动辙几十人、甚至几百人上访,不乏别有用心的人,在其中煽风点火、起哄,使场面难以控制。
(五)化解调处难度大。遗留下来的一些积案化解难度比较大。有些涉及体制性问题,上级缺乏相关政策,本地处理又不敢乱开口子;有些案件是由于现时条件不具备,无法满足上访人的要求;有些信访问题本身情况比较复杂,加之时间跨度长,调查取证、调解处理难,很难使来访者满意。
三、信访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 一些群众缺乏法律知识,当遇到问题时,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有的甚至不知道去哪个部门反映,往往采取上访的方式解决。一些群众在思想观念上有误区:一是唯上意识。有了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过分看重眼前利益。国家的一些重点项目、城市建设等一些公益事业推进过程中,触及到部分群众利益时,个别群众过分看重眼前利益,提出过高的要求,在少数人的带头和鼓动下,参与上访。三是信“闹”不信“理”。一些群众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反映的问题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认为政府权力大,党委、人大“管”法院,能够改变法院判决,甚至可以代替法院执行,遇到本来该由司法部门处理的问题,他们却采取上访的方式,让党委、人大去协调解决。
(二) 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有的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徇私情、打击报复,导致群众合理诉求得不到答复,被迫走上访路。
(三)基层组织班子弱。部分村、社区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无法正常发挥组织、管理作用,群众反映问题无人理、无人管、无人解决。有的村、社区干部不注意工作方法,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导致矛盾升级,范围扩大,简单问题复杂化。
(四)法律、制度建设不完善。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不断暴露,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健全、不完善、不配套,难以适应发展形势。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城镇化发展所涉及的各种需求和利益再分配等问题。
四、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坚持以群众工作路线统揽信访工作,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把有可能引发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上访,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信访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它一边连着党委政府,一边面对群众,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情雨表”,促进社会和谐的“调节器”,维护社会稳定的“稳定器”。各级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各单位一把手是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党政副职“一岗双责”,要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追究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治本控源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一是深入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按照“抓小、抓早、抓苗头”的要求,做到全覆盖,乡不漏村,村不漏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跟进化解措施,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限期解决。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宗旨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意识,使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服务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众信访案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通过开展《信访条例》宣传和法制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访求。 四是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在实施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前,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民意,搞好论证分析,进行信访和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使决策最大限度地符合不同群体的合理要求,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的。五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跟进重大决策合法性和重大事务程序性的把关。
(三)加强信访队伍和阵地建设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一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访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做到“热心、耐心、真心、公心”接访。二是加强群众工作平台建设。加强县信访接访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部门(村、社区)群众工作室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联合会诊、解决问题、责任追究等运行机制和制度,真正做到“一条龙接待、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使群众工作平台真正成为信访问题的“终点站”。
(四)落实好“三个三”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一是抓好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接访,在公开接访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筛选重要信访事项进行带案下访,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和分包的信访案件搞好约访。二是要“清积案、消重案、化新案”三管齐下。对现有的积案重案逐个建立台帐,层层签订责任状,限期解决。对新案要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到位。三是“来信、来电、来访” 同样受理。配强处理群众来信、来电和网上信访的人员,搞好信、电、访衔接,实现受理渠道多样、办理程序规范、办理结果一致。
(五)落实好“两个制度”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信访案件包案制度。复杂、疑难信访问题,落实党政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一包到底。信访部门要加大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对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到位,案件久拖不决的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和通报。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凡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众重大信访问题的,要倒查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六)依法治访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有力支撑。上访人反映问题已解决到位,但仍重信重访的,要启动调查、复查、复核“三级终结程序”;对缠访、闹访人员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告,一意孤行,扰乱公共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的上访人,要坚决依法进行打击,维护井然有序的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