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产营境”夯基础 新居工程惠民生
时间:2012-06-01
“以产营境”夯基础 新居工程惠民生
——关于通江县巴山新居工程建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4月中、下旬,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分别深入到诺江镇、民胜、杨柏、广纳、三溪、铁佛、三合、沙溪、新场、毛浴、诺水河等乡镇,对已建成、在建和规划待建的巴山新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索与思考。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落实中共巴中市委《关于加快重点镇中心村建设的意见》(巴委发〔2011〕22号)和中共通江县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新居建设的意见》(通委发〔2011〕31号)精神,让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指数,自去年以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统筹城乡理念,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实施巴山新居工程,不仅及时出台了《通江县巴山新居工程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认真制定了巴山新居建设规划,还研究制定了“明确一名县级领导,落实一个责任单位,成立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套考核办法,绘制一张形象进度表”的“五个一”推进机制和“政府主导、部门主帮、乡镇主责、村(居)主力、群众主体、社会主动”的“六为主”建设机制以及“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财力、集中人力、集中手段”为主要内容的“五集中”保障机制,强力推进巴山新居工程建设,成效十分明显。
我县巴山新居工程建设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完成15个特色镇(其中7个重点镇)、20个中心村、5个新村综合体、1296个聚居点建设,改造68103户农村危旧房,聚居度达到50%。其中2012年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广纳、诺水河两个重点镇建设,完成沙溪镇王坪村、诺江镇高明村、新场乡红岩村、烟溪乡苏家坪等4个中心村建设,完成巴山新居178个聚居点建设,建成渠江流域灾后新村74个聚居点,完成10339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并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户籍管理、多元投入等制度改革。
截止目前,已完成两个重点镇、三个中心村、渠江流域灾后重建74个聚居点规划,并全面启动建设。其中:广纳重点镇完成风貌打造725户,渠江社区一期工程建设完工68套,二期工程动工45套;水产养殖征用土地280亩,建设标准池塘28口。诺水河重点镇完成土地征用和拆迁农户房屋的丈量、锁定、建档,完成食用菌产业园区建设和道路硬化,建成垃圾处理场1个,绿化面积0.3平方公里。王坪中心村规划建设4个聚居点,其中巨家梁、李家河聚居点均已启动建设;田坝里聚居点原址风貌打造已完成75户;新建桩房梁聚居点113户已全部完工,绝大多数已搬入新居,其道路、管网、绿化、亮化、休闲健身等配套设施全部投入使用。截至目前,王坪村已流转闲置土地1000亩,引入企业发展猕猴桃1000亩,引导群众自发栽植茶叶1500亩。新场乡红岩中心村启动农房建设26户,建成设施蔬菜200亩,正开展“三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诺江镇高明村启动新居建设120套,完工74套,发展优质核桃500亩,硬化村社道路3公里,修建入户便民路2公里。苏家坪中心村规划设计已完成,正式启动建设。按照县委办〔2012〕33号文件要求,全县49个乡镇今年要完成的74处聚居点(渠江流域灾后重建)建设已全面落实规划选址工作,目前已有9处完成主体工程,其中6处已开始入住。
调研组认为,建设巴山新居工程,有序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产业聚居点聚集,对于改善老百姓的生存环境,改变山区农民传统生活习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政府服务和管理,融洽人与人之间关系,打好扶贫攻坚仗,实现与全省、全市同步小康作用巨大,意义深远。县内各级各部门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规划到位,任务落实到位,指导督查到位,措施有力,行动迅速,效果显著,成绩应予肯定。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聚居点产业不配套,无经济支撑。老百姓没有稳定的增收项目,一些购房户买了房子就举家外出务工,无钱装修无法真正入住,即使住进去了的,要么是经商的,要么是办企业的,要么是白天到几公里外种田、晚上才回家吃饭睡觉的农民,聚居点成了旅店。
2.少数聚居点规划、选址不科学。规划选址不是生产生活方便、老百姓适宜和愿意聚居的地方。如三溪张家山村聚居点规划30户,建成30户,目前仅入住22户,闲置住房8套无人购买;三合乡选址在场镇附近,规划30户,目前仅有3户报名(已开始按规划自建);龙溪村规划60户,已建成40户,目前有意向购买的仅20户,且大多数是还房户。新场红岩村一期规划建设60套,目前交钱的仅有6户,加上还房户和有意向购买的总共不足40户,其余20余套无人问津;苗南聚居点已建成66套,至今1套都未卖。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引起高度警觉,势必造成“摆摊子”,债务压力将严重挫伤乡镇、村社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配套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聚居点不是城里人居住的地方,要适合农民居住,户型设计上要适用。比如大多数聚居点都未设计农用工具房,致使入住区内“客厅放锄头、卧室放犁头、厨房放背篼”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人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4.存在占用良田好地的现象。聚居点建设应以节约用地为出发点,依山就势而建,原则上不得占用农田,更要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而在实际操作中,占用良田好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一些农户购买了新房,旧房未拆除,宅基地也未交还集体进行土地整理,势必造成聚居点建设进度越快,耕地面积也减少得快,作为自给自足的农业县,吃饭将成为大问题。
5.后续管理急待加强。聚居点建成入住后,如何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如何遏制网线乱牵、乱搭乱建等问题都要有一套严格的管理机制。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细化规划。要因地制宜地确定聚居点建设规模,宜聚则聚,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宜居宜业,防止盲目地按30户、50户、100户“一刀切”,留下不必要的隐患;在选址上,要尽可能尊重农村的风俗习惯,尽可能不选择在场镇附近,尽可能使用旧宅基地和非耕地,尽可能少占或不占良田好地,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受影响;同时在建设模式上也不能千篇一律,要各具特色。
2.进一步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巴山新居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新房舍、新产业、新设施、新风尚,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产业培育作为核心战略,把增加脱贫致富“造血”功能作为根本出发点,围绕产业建新居,围绕新居育产业,及时研究土地有序流转、旧宅基地置换、集约化经营的政策机制,立足绿色、生态优势,结合产业园区建设,引导和支持群众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和特色林果业,切实解决“住得进去、留得下来、能够致富”的问题,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3.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要防止建政绩工程,防止政府大包大揽,群众才是巴山新居工程建设的决策主体、投入主体、建设主体、管理主体、监督主体和受益主体,要始终坚持群众“自愿集中、自主决策、自行管理”,“干不干”、“何时干”、“谁来干”、“怎么干”,要做到由群众自主选择,“农户自筹、亲朋支持、金融借贷、邻里互助、政府定补”必须成为新居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的主流模式。要研究将小区房前屋后的零星土地长期流转给住户建“农家菜园”、“农家果园”,既尊重了农民的生活习惯,满足了住户日常吃菜、分季节吃水果的需要,还可以大大降低小区绿化维护成本,可一举多得。
4.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和后续管理机制。要把加建工具房、红白喜事场地作为新居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避免“农具无处摆、棺木无处放”、“远看新居漂亮,室内到处乱象”的情况发生;要加强对入住群众的教育、引导和培训,去陋习,树新风,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人人争当文明和谐“新居民”;要对入住户数较多的聚居点,配套农贸、餐饮、医疗、教育、体育、娱乐等设施,丰富聚居区居民的生活内涵,提高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指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按期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按标准在重点镇建立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发展融资平台;要探索把聚居点列入社区管理,在聚居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村容村貌和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避免管网乱牵,堆码乱摆,垃圾乱倒和乱搭乱建现象的发生,着力打造新型社区新风貌。
加快建设巴山新居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通江“两化”互动、统筹城乡的重要路径,是加快建设“三区一城”,让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切实改善民生的德政工程。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巴山新居工程建设的内涵和实质,防止“重房舍建设轻产业发展、重设施投入轻风尚建设”的现象发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逗硬落实通委发〔2011〕31号、通委办〔2012〕31、33号文件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20字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有力的手段,强力推进巴山新居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