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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江县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2-08-01   

  根据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派出议题调研组于2012年7月上、中旬深入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交通局、国土局、经信局、审计局、安监局及山霸王野生食品有限公司、光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采取集中座谈、走访问询、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全县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情况,特别是2012年上半年的税收征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全县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税收征管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通府发〔2010〕10号)和《关于开展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税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府办发〔2012〕20号)。县国税局、地税局在克服骨干税源不多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等不利因素情况下,紧紧围绕“重法治、强征管、优服务、建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县级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协税护税,从源头上控制税收流失,全县税收征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纪检监察、国税、地税、财政、法院、公安、工商、经信、广电、交通、水务、农业、畜牧、教育、卫生、林业、国土、建设、发改等机关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财税征管工作领导小组,分解落实了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

  (二)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工商局、民政局、卫生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所办理的相关证照的审批情况逐月汇总,登记造册;对涉及开工建设的道路、桥梁、水利、土地整理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名称、业主、工程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及时分项统计,对已审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项目审批情况、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情况等及时造册登记,每月10日前按时提供给税务机关,为税务机关掌握相关涉税信息提供保障,实现了涉税信息共享。

  (三)精征细管,提升税收征管新质效

  一是细化目标强化征管。县国税局、地税局按照“管理到户、责任到岗、任务到员、考核到人”的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单位,税源监控到税种、责任落实到人头,考核奖惩到单位或个人,切实做到强化征管抓征收,集中精力抓征收,落实责任抓征收,逗硬考核抓征收,上下联动抓征收,确保税收目标任务完成。2011年国税收入完成5353万元,占年度市局下达计划4620万元的115.86%;2012年1—6月国税税收收入完成3886万元,占年度市局下达计划5690万元的68.29%;2011年县地税局税收收入完成16,708万元,占年度计划13,300万元的125.62%;2012年1—6月,地税税收收入完成12,244万元,占年度省局下达计划20,050万元的61.07%。

  二是突破难点强化征管。县地税局不断加大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沙石、砖瓦、煤炭矿产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农村联建房税收等难点税收征收管理力度。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配合下,对全县68家砖厂进行了专项检查,查补税费180万元、课处罚款90多万元;截止2012年6月已完成涪阳镇私人联建、合作建房、集资建房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35户、21000平方米,查补税费316万元,加收滞纳金1.68万元,课处罚款50万元,已入账280万元。县国税局加大对建材产品行业增值税征管力度,2012年上半年共入库建材产品行业增值税400余万元,是2011年全年的2.35倍,并迎来了全市国税系统建材行业税收征管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其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

  三是坚持以票控税强化征管。县国税局、地税局严格执行新的《发票管理办法》,规范发票使用行为;加大发票日常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严格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发票的“三级稽核制度”,规范代开发票、乱售发票、自开发票等管理。

  (四)强化协税护税,加大源头控制力度

  财政、税务、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合牵头,一是深入开展“财税宣传月”活动,加大财税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开展“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及召开建筑房地产行业税收座谈会,财税联席会、涉税信息交流会,积极构建“协税护税、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加大对2005年以来政府性投资项目税收清缴工作,坚持“源头管理,以票护税”,采取“严把报账关、四方会签制”,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税收征缴。

  二、全县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完成地税目标任务形势不容乐观。2012年1—6月县级地税收入实际完成644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3.79%,与序时进度比较差914万元,慢于序时进度6.24个百分点。全年要完成县级地税收入任务14,724万元,据测算地税要征收27,550万元,上半年已征收12,244万元,下半年还要征收15,306万元。受国家减税政策和煤炭企业、正强水泥厂技改的影响,营业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都将呈下降趋势,完成地税目标任务形势实在不乐观。

  (二)煤炭、沙石、砖瓦等行业的资源税的征管工作有待加强。一是资源税的基数下达偏低,如2012年22家沙石企业下达税收计划40.77万元,平均每吨1.4元;国土局注册登记的76家砖厂下达税收计划86.36万元,平均每百匹砖0.30元;8家煤炭企业下达税收计划73.75万元,平均每吨煤炭2.5元;两家探矿企业税收计划30万元,据调查两家探矿企业年开采煤矿30万吨以上,平均每吨煤1元。二是个别企业尚未开征资源税,如两家泥岩企业实际开采煤矿年达5万吨以上却没有税收计划,也没有征收一分钱的资源税;三是资源税入库进度较慢,2012年1—6月实际征收资源税201万元,仅占年度计划的25.77%。

  (三)部分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税额度偏低。根据2011年全县3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税、地税纳税情况看,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纳税1019万元,正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纳税367万元,新星燃气公司纳税338万元,大唐集团公司纳税209万元,宏博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纳税122万元,供排水公司纳税61万元,德富隆实业有限公司纳税35万元,鸿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纳税34万元,其余24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税141万元,平均每户纳税5.87万元,甚至还有两家企业年纳税额为零。

  (四)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税收征管问题较多。2012年1—6月建筑业、房地产业缴纳地方税收6608万元,占2012年1—6月地方税收12,092万元的54%。尽管如此,在征管中仍然存在:①个别开发商人为调减建筑营业税的计税依据;②部分房地产企业与购房业主签订“阴阳合同”达到偷税目的;③二手房买卖和出租营业用房税收征收工作有待规范;④财务核算不规范,资金体外循环;⑤外来建筑、房地产企业异地注册跨地区经营,打着招商引资的幌子从事建筑和房地产开发,达到偷税目的。

  (五)纳税人拖欠地方税收额度较大。去年县审计局在地税局审计中发现,纳税人拖欠地方税收总额达2283.75万元,2011年加大清收力度已收回欠税849.14万元,较往年清欠工作有了质的突破,但截止2012年4月底仍有部分纳税人拖欠地方税收达1436.61万元尚未解缴入库。

  三、对税收征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全力以赴抓收入。每年的财税收支预算都是经过县人代会通过的,必须完成。县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领导,确保2012年年初预算既定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政府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税务部门,积极协税护税,从源头上控制税收流失。税务部门要主动出击,挖掘潜力,加大征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突出征管效果。

  (二)着眼长远,培植税源,努力增强“造血”功能。县人民政府要加大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支持新型工业发展,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积极培植税源,增强地方经济“造血”功能。要大力支持特色农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餐饮、娱乐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培植新的税源增长点。

  (三)增添措施,细化目标,强力突破重点难点。县国税局、地税局要进一步增强目标意识、责任意识、攻坚意识,加强建筑业及房地产市场的税收征管;加大政府性投资项目所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的征管力度;加强煤炭、天然气、沙石、砖瓦等行业的资源税征管;加强民营企业的税收征管;规范大型卖场财务核算,强化税收征管;积极探索BT、BOT等招商引资项目的涉税征管办法,做到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