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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波主持召开“沙(溪)——洪(口)”沥青砼路面建设工程协调会

时间:2013-03-07   

  3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小波在沙溪镇主持召开“沙(溪)——洪(口)”沥青砼路面建设工程协调会,县交通局、县养路段、沙溪镇、九层乡、洪口镇以及县人大农工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沙(溪)——洪(口)”公路升级改造是县委(2013)9号文件明确的2013至2014年重点项目工程,起于沙溪大桥,终点至洪口镇街道,全长21公里,设计宽度6.5米,总投资7350元,2013年度完成投资2200万元,县交通运输局和相关乡镇为责任单位。

  莫小波要求,要狠抓宣传发动工作。相关乡镇要迅速召开会议,广泛宣传“沙(溪)——洪(口)”路升级改造不仅是县委政府对山区人民的关心,更重要的是为我们自己打通致富路,要教育辖区群众识大体、顾大局,当好东道主。要落实责任。逗硬落实乡镇辖区责任制,公路途经乡镇自行负责矛盾化解、纠纷调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青苗、林木损失的补偿统计和施工过程中的稳定工作;县交通部门负责前期工可和勘测设计,担当工程业主,负责向上争取立项。要统一拆迁补偿标准。县交通部门要抓紧同相关部门衔接,搞好测算,制定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三乡镇均要成立道路升级改造协调工作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并落实专人、专班负责宣传、协调工作,化解处理各种矛盾。要严明纪律。县乡抽调人员要到岗到位;土地征用面积和青苗林木损失数量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乡镇要相互配合,交界处不能断档;要坚持原则,灵活方法,一切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出发点。要加快工作进度。从即日起,改造工程沿线房屋建设和宅基地审批以及永久性建筑要一律停止,要迅速摸清杆线管网涉及单位和需要搬迁数量;工可结束要抓紧现场测设和前期准备工作,做细、做实每个环节、每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