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全力助推县域经济实现追赶跨越发展
时间:2013-03-28
近年来,特别是2011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两化”互动、统筹城乡的总体战略,牢牢把握全县工作大局和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法律和工作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全力助推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发展。两年来,共成功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3次、常委会会议17次、主任会会议48次,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各类报告41个,提出审议意见22个,对3部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0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人(次),为促进通江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围绕中心献计出力。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县委的工作中心就是人大的工作重心,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集中视察、采取专题调研、开展执法检查、督办代表建议意见等形式,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及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120余条(次),为县委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积极抓好“挂包帮”活动,常委会领导带领机关各委室,多次深入杨柏、火炬、文峰、双泉、永安、泥溪、松溪、洪口等联系乡镇访民情、听民声、解民忧,帮助群众建新村、育产业,化纠纷、促和谐,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挂包帮先进单位”;认真抓好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工作,常委会领导多次深入到所挂包联系的石牛嘴新区、湾潭河水库、春在工业园、周子坪产业园、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广纳重点镇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广泛调查研究、科学规划设计、组织施工队伍、监督工程质量、督促建设进度、化解矛盾纠纷等,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特别是在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修缮和王坪新村建设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更是倾情投入,全面、优质、高效完成了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及时决定重大事项。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研、反复讨论、认真审议,及时作出了《关于批准通江县省级生态县建设规划修编稿的决议》等重大决议决定。按照县委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作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统筹城乡步伐的重大部署后,组建专题调研组,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同基层干部和群众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了《关于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六个重大建设项目招商方案(BT)议案的决议》。两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各类决议、决定20个,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努力增强监督实效。2011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重心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先后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依法开展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并完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上报工作。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重点项目建设、文化改革发展、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扶贫开发、全县重点项目、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交通运输项目、“巴山新居”工程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汉中市尾矿库泄漏污染小通江河流域水环境、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计划、财政、审计、法院、检察院工作等情况汇报48次,形成审议意见22个,并跟踪督查审议意见落到实处,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健康发展。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不断完善和规范任免机制,切实做好任前调查和法律知识考试、任时公开承诺和集体表决、任后监督和工作评议等工作,使人事任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依法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两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人(次),为“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高效开展、扎实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