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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时间:2013-04-09   

  笔者从3月28日召开的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了解到,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下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税收征管工作、城乡规划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取得较好成效。

  关于税收征管工作

  在去年受国内外经济增长放缓和地方财税基础薄弱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下,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政府组织、财税主抓、部门配合、源泉控管”,严格“四方会审、以票管税、源头控制”,深入开展“三清一控”专项活动,强化重点领域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两亿大关,达到21799万元,占年初预算100.68%,同口径增长61%。税收完成15002万元,同比增长48.29万元,其中:国税1329万元、地税 13673万元,分别同比增长50.8%、48.04%。非税收入完成6797万元,同比增长 67.62%,财税收入增速名列全省前茅,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始终把抓财税工作放在经济工作首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通过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究,一月一部署,全力支持财税部门抓好税收征管。针对税收管理薄弱环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税费清理整治的实施方案》,保障财税工作有力开展。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强化征管手段,改革征管措施,及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站所、个人,实行节点攻关、序时考核、按期交帐;发改、国土、工商、规划、住建等部门积极协助,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主动配合,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辖区乡镇主动作为,全力配合做好税收征管;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奖励纳税大户;深入开展“财税宣传月”活动,公布投诉电话,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全县上下迅速形成全员抓增收、全民护税协税的良好氛围,圆满完成既定目标。

  进一步突出了征收重点。按照市委、市政府“两清理”、“两加强”的总体要求,突出征收重点,切实抓好“三清一控”工作。即:清理房地产税费。全面开展“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税费清理专项行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房地产税收的征管。2012年,建筑、房地产入库1685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12644万元,房地产开发4210万元。建筑房地产业占2012年度税收收入的68%,税收突破2.4亿元大关。清理临街门市租赁税费。组建13个工作组,对城区临街门市逐一摸底清查,发放“税费清缴通知书”1200多份,增收405万元。清理资源开发税费。借鉴外地征管经验,探索完善我县煤炭资源“以量控税”征管办法;严厉打击偷税逃税。2012年,全县个体定期定额户入库地方税费1940万元。其中:煤矿征收入库77.15万元;砖厂征收入库217.47万元,其中专项检查入库27.49万元;砂石税收入库80.38万元,其中专项检查入库21万。控管政府性投资项目税费。严格实行“四局联审、一表控税”,对工程借款和工程报账必须填制《政府性投资项目报账审批表》,项目主管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按程序审签后方能支付款项,达到了“以票管税、源泉控管、堵塞漏洞”的良好效果。通过“三清一控”,全年共清缴入库1600万元。

  进一步加大了财源培植。抓项目推进。把项目作为全县工作的主旋律和总抓手,坚持政府工作项目化、经济工作项目化、部门工作项目化,以项目工作为抓手,助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全年争取各类项目近300个,到位资金2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4.5亿元,同比增长38.1%;项目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0%以上,拉动经济增长15个百分点以上。抓产业培育。以“4+X”产业为重点,强力推进以“两耳一菇、富硒茶叶、空山核桃和马铃薯”为重点的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生态水产、巴山土鸡、空山黄牛、青峪猪、乡村旅游为重点的骨干产业。银耳产业园、水产科技园、红岩蔬菜园、春在工业园等一批产业园区强力推进。抓企业扶持。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为重点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县级领导挂包制,加强企业的扶持力度。专项预算企业扶持资金500万元,对凌翔矿业、正强水泥等重点龙头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抓招商引资。制定优惠政策、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年推出重点招商项目160个,实施招商引资项目49个,项目总投资179.85亿元,到位国内省外资金39.05亿元,同比增长144.37%。

  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

  加强城乡规划编制,科学引导城乡建设。根据“一心两轴三副四级”的城镇体系定位,开展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科学确定全县城镇发展战略和总体布局,加快编制“县城-特色镇-中心村-聚居点”的四级城乡体系规划,逐步建立适应我县人口城镇化进程和建设“三区一城”的发展目标需要的城镇体系规划。县城规划上,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和村镇体系规划,已报省上评审。完成15平方公里高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平方公里春在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石牛嘴新区调整规划,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提高50%以上,实现中心城区控规全覆盖。完成了县城中心城区30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测绘,并顺利通过成果验收。完成了银耳产业园、南寺沟、金家沟、大皇沟等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村镇规划上,注重打破“夹皮沟”、“军营式”,杜绝“火柴盒”,提升集镇和村庄综合功能、带动功能、人文环境和景观品质,着力塑造巴山新居新形象。完成了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取得省上批文。完成沙溪、广纳、诺水河3个“副中心”镇域总体规划和镇区控详规划。完成火炬、麻石、永安、铁溪、洪口、民胜、铁佛、涪阳等8个镇域总体规划和镇区控详规划。完成春在、毛浴、烟溪、芝苞、唱歌、空山、板桥口、龙凤场、沙坪、回林、三溪、板凳、朱元、陈河、泥溪、铁厂、两河口、杨柏、三合乡域总体规划和场镇控详规划。完成毛浴古镇、唱歌石林、诺水河场镇、楼子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平坝村、旧县坪村、苏家坪村、红岩村等39个中心村、文胜徐家坝等275个巴山新居聚居点规划(含渠江流域灾后重建74个新村规划),编印了“巴山新居”户型图集并发送乡镇。

  强化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规范城乡规划管理机制。依据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通江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将城市规划的基本要求公之于众,明确了规划制定、项目设计、项目审批、项目实施、维护权益的技术准则。制定印发《通江县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通江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办法》、《通江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通江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通江县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管理办法》、《通江县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管理办法》、《通江县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办法》、《通江县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等8个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程序规定》、《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程序规定》、《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程序规定》、《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程序规定》、《建设用地红线图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定程序》、《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审定程序》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构建城乡规划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行为,促进规划管理合法、高效、廉洁。规范建设项目审批。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重点把住红线核定、规划条件核定、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关,杜绝违反规划审批项目,杜绝违反规划条件,增大密度,增大容量,降低公共设施、公用设施标准,杜绝施工图设计“走样变调”。强化规划实施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管理。违反规划的,及时纠正;不符合规划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办理产权,确保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落实到位,不打折扣。加强县城规划区内私人建房的管理,规划区内的农户建房应到诺江镇统一规划的聚居点实施,聚居点以外的城市规划区农户和城镇居民私人建房一律不予审批。2012年,共召开规委会5次,审议规划18件。核定红线和规划条件73宗,审查建筑设计方案26个,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5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20件,用地面积97.7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14件,建筑面积85.2万平方米,核发《乡村规划许可证》217件,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1762万元,行政审批违规、错案为零。

  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保障规划执行刚性。规范公开各类城乡规划,让公众成为规划的维护者、监督者、参与者,采取印发资料、电视宣传、案件曝光等方式,加强城乡规划及规划管理法律政策宣传,公众的规划意识、守法意识明显提升。充实力量,改善装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开展整顿活动,下功夫解决规划监察执法队伍的“懒”、“庸”、“腐”现象,着力培养执法队伍敢打必胜仗的战斗精神、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战之能胜的执行能力、廉洁执法的良好品质,执行能力和执法效果明显提升。认真落实《通江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和落实细致的、可操作的合力联动、无缝对接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信息互通、执法互动、协同作战。坚持铁心肠、铁面孔、铁手腕,及早发现、及时制止、有效处置违法建设。2012年,制止纠正违法建设300余起,立案查处197件,强制拆除违法建设76起,19892平方米,填埋基坑31起,5842平方米,拆除城“蓝顶子”668户,84230平方米,违法建设较年初下降80%,基本扭转违法建设久治无果的局面。

  加大城乡规划宣传力度,切实推进阳光规划。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法制宣传日、咨询日等活动,扩展城乡规划法的宣传面,切实增强市民的规划意识。坚持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和重大项目规划征询公众意见,特别注重在规划制定、实施和管理中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公众利益,树立良好形象。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公开制度,依法实行城乡规划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布制度,将规划许可内容及时在规划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督促建设单位或个人依法将规划许可的内容在建设项目现场向社会公开。通过阳光规划,更好地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作用。

  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加强行业监督,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镇(乡)人民政府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政行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县城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必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报送审批前必须经由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时,定期将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或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或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意见作出评估结果报告。完善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严格实行城乡规划制定公告、公布以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公开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向城乡规划部门查询、核实,并有权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向城乡规划部门、监察机关或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举报或控告。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对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社会监督报告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城乡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增强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问题优先研究、困难优先解决、会议优先召开、经费优先保障。调整和充实了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机制,逗硬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确保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人口计生工作氛围。坚持“大联合、大宣传”工作思路,积极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社会共建”的宣传格局。广泛拓展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网络、论坛等媒体,增强正面宣传力度,提高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使计生宣传由计生部门的“独角戏”变成多部门联动的“大合唱”,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打造一批立得起、影响广的人口文化宣传长廊、生育文化大院、农村人口文化书屋等宣传媒介,把新型人口文化融入巴山新居、集镇建设和常态宣传活动中,促进了计生全域宣传、全民宣传。2013年春节期间,在全县12个中心乡镇、县城车站等地开展了人口计生文化巡回宣传活动,免费发放避孕药具1万余份、法律法规资料2.5万份。坚持走温馨和人性化路子,改进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人口计生信息,及时正面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扩大了基本国策的社会认同,在提供政策宣传和信息服务中传播新型婚育观念。

  夯实基层基础,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均衡发展。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保证。强化队伍建设。配齐、对县、乡、村三级计生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实,将德才兼备、工作能力强和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干部调整到人口计生工作岗位上来,保持人口计生干部的相对稳定和强劲工作势头,乡镇在调整人口计生干部时,充分征求人口计生主管部门意见。加强村计生服务室、活动室、人口学校等阵地建设,落实村“两委”和计生专干工作职责,做到人员、职责、报酬、阵地、设施“五落实”,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的生机与活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加快县计生服务站业务综合楼建设,即将投入使用。强力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覆盖率,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优生优育服务。开展PIP平台人口数据清理。通过开展清理PIP平台,总人口入库率和数据信息的准确率达到98%以上,全面夯实人口计生统计基础工作。探索人口计生统计信息采集新机制,将主动采集作为主要渠道,将办事采集作为关键渠道,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作用,建立人口计生和公安、卫生、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校核、共享机制,提高了数据采集和利用效率。

  强化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难点。当前,我县人口计生工作难点在流动人口,面对基层组织能力弱、婚育人口流动大的现状,强化“城镇”和“流动”两个计生“薄弱区”势在必行。坚持把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纳入乡镇、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区域协作机制,通过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召开区域联席会议等形式,逐步形成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体化管理格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司法、民政、人社、住建、卫生、工商、统计、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大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紧盯县城和较大中心场镇集贸市场及城乡结合部,无业、失业、隐秘人员“藏、躲、偷”生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注重探索创新,努力构建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2013年,全县新增奖励扶助对象840人、特别扶助24人,实现了确认零误差、群众零举报,兑现2012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金12754人38.3万元。进一步推行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落实包工作任务、包工作经费、工作实绩与奖惩挂钩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了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健全村级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坚持定期组织村民代表评议人口计生工作,着力打造“阳光计生”。积极探索人口计生与扶贫工作相结合的新机制,将计生贫困家庭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对象,在扶贫、救助等方面予以优先优惠,统筹解决贫困地方人口与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