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多措并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时间:2013-05-10
近日,笔者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执法检查活动中了解到,近年来,我县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取得显著成效。
广泛宣传《防洪法》。近年来,我县始终把加强防洪法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利用会议、电视、广播、宣传标语、办学习培训班、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防洪法,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防洪法有了一定的认识,增强了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依法保护河道和其他水利工程的意识。
编制修订防洪预案。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防洪预案的编制,落实专项经费、专门人员编制防洪预案。一是县防汛指挥部编制印发了《通江县防洪抗旱应急预案》(通防指〔2013〕24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将防洪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写进了预案,明确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主要工作职责。二是编制了《通江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针对各乡镇实际分别编制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了山洪灾害的危险区、安全区,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预警内容和方式、人员转移和安置办法、抢险救灾等内容。三是编制和修订了全县125座水库的《防洪应急预案》,增强了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是编制了沿河乡镇的《洪水防御预案》,对县境内流域出现不同量级的洪水提出了应对措施。
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十一五”以来,全县共投入资金近1.67亿元,修建高标准河堤12.67公里,疏浚河道13公里;投入9475万元整治小型病险水库85座。一是修建了通江县城、陈河乡、诺江镇、涪阳镇、两河口、诺水河镇、临江等高标准河堤,这些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使我县总体防洪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二是整治小(1)型病险水库9座、小(2)型病险水库76座,通过加宽加深加固溢洪道,消除重要病险隐患,使水库达到国家防洪标准,为战胜连年来的特大暴雨洪水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充分利用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在36个乡镇建成视频监测点、自动雨量站、水位雨量一体化站、无线广播预警机和县防汛指挥中心,实现与全市防汛指挥系统信息数据链接,并与气象、水文和上游陕西省接壤县区建立了手机、自动查询网、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信息通道。在去年“7.7”、“8.31”两次特大暴雨和洪灾来临之前,我县多渠道获知小通江河洪水超保证水位信息,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拉响警报,成功转移群众10余万人,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力抓好防汛抗灾。一直以来,县人民政府始终把防汛抗灾工作作为全县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组织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每年2—4月,县政府分管领导都要召开防汛工作专题会,安排部署汛前大检查,要求责任部门整体联动,责任人和技术人员对全县沿河场镇、堤防、水库、地质灾害易发点等重点部位进行3次以上安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处理。二是加强防汛值班。每年5—9月,全县各级各部门都严格坚持防汛值班制度,24小时不离人,及时掌握和监控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三是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建立健全了行政首长责任制、分级分段责任制、技术保障责任制、防汛值班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业主负责制等制度,落实了“县级领导包乡镇、部门领导包水库(河段),乡镇领导包村组、党员干部包工程,村社专干包塘溪坝”的防汛责任制,每年县政府都与各乡镇、部门和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订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了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四是落实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全县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54支、队员648人,125座水库都组建有50-150人不等的抢险队伍。县防汛指挥部储备了抢险冲锋舟、编制袋、救生衣等物资,确保了有灾能救、有险能抢。每年落实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防汛抢险和防洪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实战化水平。五是全力组织抗洪抢险。这几年,极端气候频发,我县相继经历了2007年“7.3”洪灾,2010年“7.17”、“7.24”洪灾,2011年“7.6”、“9.18”洪灾,2012年“9.1”冲船事件等自然灾害,面对险情和灾情,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所有县级领导亲赴一线,靠前指挥,科学应对,确保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各级各部门紧急行动,奋起抗灾,各尽其责,取得了应急抢险和抗洪救灾的一个又一个胜利。
认真抓好河道执法监管。一是大力开展河道专项整治。长期以来,部分不法分子为获取利益,对河道进行无序采砂,造成了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影响了河势稳定,危及了防洪安全。县委、县政府痛下决心,重拳出击,制定出“一案一策”整治方案,多次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蔓延趋势。自去年以来,我县先后30余次组织监察、水务、公安、海事、税务、电力等15家部门联合执法,出动机具35台次,参与人员达1500余人次。截至目前,依法查处违法开采砂石和砂石加工场11个、取缔4处,停止违法采砂行为7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11个,依法没收采砂机具38台、采砂船只34艘,制止乱倾乱倒建筑渣土行为50余起,依法责令当事人清障建筑渣土15万方,规范采砂开采行为56起,立案调查7件,下达责令停止通知书23份。二是严格审批涉河项目。凡在河道内进行的各种项目建设,必须符合《防洪法》规定,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办理。由业主提交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分析报告,水务部门进行现场勘查、组织专家评审。近3年共审批高坑电站、碧溪电站、城区翻版闸等涉河工程项目25件,做到审批办证把关严格。三是严查涉河违法案件。积极开展河道执法工作,规范河道秩序,加大查处涉河违法案件力度。自2011年以来,我县共查处各类涉河违法案件15起,结案15件。2010年,通江卓越公司修建的“卓越春天”和“我爱我家”两起涉河工程,因无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不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依法立案查处,案件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2审)后,政府胜诉,卓越公司违法行为受到惩处和纠正。2011年,在查办李某违法采砂案中,执法人员敢于碰硬较真、敢于触及特殊利益,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不仅撤除采砂机具,平填了采砂坑凼,恢复了河道原貌,还依法作出25万元的行政处罚。2012年,何某等人盗采河道砂石资源涉嫌犯罪案通过依法移交公安侦办,7人受到刑事拘留,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