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刘显卫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时间:2013-05-25
5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显卫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远海、邹志善、杨英、莫小波出席会议。副县长郭红梅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向仕才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和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通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试行)》(草案)的议案。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各级各类学校不懈努力,全县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师资队伍不断充实,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逐年上升,社会满意度逐步提高。
会议认为,自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施行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防洪指挥体系基本建成,防洪工作制度基本完善,防洪工程建设不断加强,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会议要求,关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管理,提高教学管理实效,进一步优化学校环境条件,推进全县教育工作内涵发展、加快发展、均衡发展。

会议要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贯彻实施,要进一步加大《防洪法》的宣传力度,加强涉河建设和乱倾乱倒、乱采乱挖的监管,加快防洪工程建设速度,完善防洪度汛预案,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及各委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议题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