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通江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五章、五十七条,分别就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适用范围、执法职责、执法协作、执法范围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实施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更好地解决我县城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机构膨胀、效能低下以及治理城市管理领域的各种乱象问题,规范城市综合管理,提高城市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