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志善专题培训瓦室片区县人大代表
时间:2013-06-21
6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志善深入瓦室镇对瓦室片区县人大代表进行法律法规、人大知识培训,他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参与决策、模范带头、监督支持作用,促进通江跨越发展。
邹志善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是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其地位受法律保护,其职权由法律赋予。
邹志善强调,履行好人大代表职务,必须加强学习。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各级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要学法、懂法,学会依法办事,依法监督。要加强人大业务学习,人大工作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熟悉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程序和议事规则,善于把握执行代表职务的工作规律和方式方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职务。
邹志善要求,人大代表要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充分发挥作用,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作用,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建言献策,支持和协助政府推动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严格要求自己,时时事事处处当好群众的表率,争当各行各业的排头兵;要充分发挥监督支持作用,要通过参加工作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听取工作报告等形式,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依程序履行监督职能,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