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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检察工作得到长足发展

时间:2013-11-07   

  笔者从近日召开的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创新求活力、办案求位置、创建争一流、管理谋发展”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挖掘活力,提升管理,跟进监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推进素质强检,全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通江检察文化,有力推动了我院“四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平安通江建设取得新进展

  始终把维护通江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职责,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侵权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过程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力维护了通江的和谐稳定。今年来,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82件126人,审查后批准逮捕53件71人(其中追捕4人),不批准逮捕26件51人,公安机关撤回案件3件4人,对重大复杂案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6起,受理审查起诉127件190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1件121人(其中追诉漏犯1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5件12人,不起诉9件9人,公安机关撤销案件2件4人, 提出量刑建议50件被人民法院采纳,无一例无罪判决和撤回起诉。工作中,该院完善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了审查逮捕阶段;同时,加大了案件证据的审查力度,注重非法证据的排除,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杜绝了冤假错案发生。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反腐倡廉取得新突破

  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法立案查处了城镇建设、民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5人,其中,反贪局初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9件12人,立案侦查终结7件10人,均为大要案件,其中特别重大贿赂案件1件1人,如平昌县江口第二小学校长王某某贪污受贿案;反渎局初查渎职犯罪案件线索6件,立案侦查终结2件4人,并成功深挖出隐藏在渎职案件背后的贪污贿赂行为2人,这是该院查办贪渎交织案件的首次突破;监所检察部门立案侦查终结1件1人。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均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县人民检察院也十分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多次选派干警深入石牛嘴新区、县药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开展“建制度、抓教育、重预防”活动,与石牛嘴新区管委会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与县民政局共同拟定了《关于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通江分公司联合制定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协助市人民检察院宣讲团在石牛嘴新区管委会和高明新区管委会、全县民政系统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会,近三百名参会干部受到了教育。8月7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邀请,我院检察长顾恒荣到县人大五楼会议室给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51名科级领导干部讲授了一堂《兴利避害 用好权利》的预防职务犯罪课。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新成效

  始终把握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这根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完善了审查逮捕制度,试行逮捕社会危害性说明,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5件6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件4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5件5人。

  向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提出刑事二审抗诉并获市院支持1件;积极开展案件调查,注重推进民事行政纠纷化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0件,立案审查19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采用民事和解解决诉讼纠纷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件,提出改进民事审判活动检察建议2件,支持起诉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3件。

  完成了驻所检察室检察专网建设,并为驻所检察室配备了专用监控电源;发现看守所违法4件4人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 认真开展了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先后督促看守所将11名罪犯移送监狱服刑;加强了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检察,健全检察台账,发现违法12件12人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同时协助市院对一起死刑执行案件实施了临场监督。

  受理各类信访69件,对洪口镇永安坝村村民苟某等三人不服本院不立案决定一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同时深化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解决了胥某某一家人的低保问题,给李某申请解决救助资金3万元,还稳妥化解了朱某某上访积案。此外,今年还顺利通过了“全国文明接待室”第三次复验。

  加强了与人大机关、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检察信息联络员的联系、沟通。5月,邀请县政法系统领导及11个业务部门负责人共31人参加了案件管理中心成立座谈会;同月,启动了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程序对周某某、廖某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拟不起诉案进行了监督评议。

  加强队伍建设,队伍素质取得新提升

  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县人民检察院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努力加强队伍的思想观念、执法理念、能力水平、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娴熟的检察队伍。

  为实现“思想进一步统一、力量进一步凝聚、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进一步推进”的主题教育目标,扎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相关工作,成立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法步骤、时间阶段和具体要求做了详尽的安排。全院干警坚持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开展讨论活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通过主题教育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全院干警对“中国梦”的内涵、本质要求、实现途径等都有了比较明晰的认识,理论素养得到较大提升。此外,还组织干警深入到了九层乡、董溪乡宣讲“中国梦”,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增强了干警行为的自觉性;院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从工作、生活中的细节入手,严要求,严督查,严整改。通过学习和认真践行,有力的推进了全院干警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目前,全院无一人违纪违规。

  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举办的远程视频业务培训,认真遴选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学习,先后邀请了13名年轻干警列席检委会研究案件,并在工作中推行了以老带新、编组办案的年轻干警培养模式。在去年大胆启用年轻干警的基础上,今年又新提拔任用4名年轻干警为院中层干部,让“想干事、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警看到了希望,有效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了“你追我赶、奋发向上”的工作风尚。

  强力推进工作创新,检察工作呈现新景象

  今年是县人民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和文化建设示范院的创建年,时间紧,要求高,任务异常繁重。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措施,举全院之力,以“四化”建设为依托,强力推进了检察文化建设、案管中心建设、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检察工作展现出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为推进“四化”建设,即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确保今年我院成功创建省级“四化”建设示范院。年初,县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了以顾恒荣检察长任组长的“四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梳理出75项“四化”建设评估指标,其中,业务建设29项,队伍建设23项,检察管理15项,检务保障8项。鉴于“四化”建设评估内容为自2009年以来的检察工作,工作量特别大,要求特别高,领导小组便针对全院人员状况,又对每一项工作指标,一一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间,同时责成院政治处、纪检监察室负责工作的督查。经过全院干警的努力,及时查漏补缺,收集、完善工作资料,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4月通过了市院“基层院四化建设”预先评估,现正进一步完善资料迎接省院评估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为落实好“文化兴检”的理念,唱响公平、正义的主旋律,并顺利完成省级“检察文化示范院”创建工作,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检察长顾恒荣任组长的检察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全力组织开展检察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研究、讨论县检察院文化建设的原则、核心内容、空间布局等问题,极力打造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通江检察文化。一是先后派员赴我省金牛区、涪城区、三台、盐亭、武胜等县院考察学习检察文化建设成果,学习文化建设理念。二是加强本土文化、自身文化资源的挖掘,着力弘扬检察文化的时代精髓。三是大力开展院墙、大厅、楼层文化建设,聚集文化正能量。经过精心规划、设计和建设,全面完成了检察文化建设。整个文化建设分为文化墙、楼层文化,楼层文化又分为检察愿景、廉政文化、魅力通江、检察史、辉煌历程、干警文化、领导关怀、学习园地等八大主题。检察文化建设,内容丰富,脉络清晰,纵向贯穿了中华几千年的历史文化,又横向展示了世界的优秀文化;既有名言警句、廉政文化、检察史等,又有结合紧密的红军文化、本土文化。检察文化建设的扎实推进,极大的激发了队伍的活力,干警作风为之焕然一新。

  县人民检察院投入30余万元创新建设高标准的案件管理中心于今年5月16日开始运行。案件管理中心设有接待大厅、律师会见阅卷室、赃款赃物保管室。中心成立后,为有效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工作,统一案件进出口,县检察院认真选配了中心工作人员,并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稳妥推进了机关内部工作机制改革。一是制定了《案件管理暂行办法》、《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暂行规定》、《受案、送案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二是编制了受案登记表、补送更正材料登记表、赃款赃物登记表、流程监控表等9种表册;三是在工作中推行业务办理通报制度,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办理业务预约制度,律师会见、阅卷制度等工作制度;四是切实履行监督、管理、服务、参谋的职责,全面加强了案件流程监控、预警。目前,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受理各类案件110件,出具法律文书60份,备案法律文书50余份,接收法律文书80余份,转送文书、案件40余件;办理律师预约登记10次,接待律师7次,为律师提供复制案卷材料8次。同时,还积极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案件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服务、参谋职能优势得了显现。

  5月14日在沙溪镇设立首个派驻乡镇检察室——派驻沙溪检察室,负责至诚、洪口、沙溪三个片区共13个乡镇的派驻检察工作。为充分发挥派驻沙溪检察室的职能作用,派驻干警牢记“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宗旨, 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努力寻找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在工作中,建立“定点+定时+巡回”的工作模式,即以派驻沙溪检察室为定点,利用赶集日定点定时巡回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在非驻点乡镇设立检察工作联络点(站),并在每一个乡镇选聘1名检察信息联络员,建立了“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点(站)、检察信息联络员”的检察网络体系,积极推进辖区内的派驻检察工作和服务群众工作。检察室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0余人次,选聘检察信息联络员13名,派驻干警深入辖区乡镇走访30余次,开展检察巡访10余次,帮助村民解决困难20起。同时,派驻干警还结合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针对“村官”这一特殊群体,编制了《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手册》,分发到辖区内的村(居)委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检察工作中,一是认真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3人,对其中2人变更了强制措施,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为稳步推进修改后“两法”的实施,县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和细化工作举措,拟定了《审查逮捕听证制度暂行办法》,出台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暂行规定》,制定了《通江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通江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规定》文件不仅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肯定、批转,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集中学习,还得到省院、市院的转发、认可。三是在去年目标考评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关于对内设机构实行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强化了对内设部门的绩效管理。这些制度的创新和有效运行,不仅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执法行为,而且还深化了检务公开,促进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