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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时间:2014-01-10   

  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等相关工作中采取积极措施,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2013年财政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全年共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9,23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0,11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51%。

  加大收入组织力度,财政实力进一步壮大。2013年,在克服结构性减税、市场变化、煤矿关停等不利因素影响,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严格落实非税目标责任,积极组织收入。同时,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一般性财力补助,去年共到位各类补助收入30.07亿元。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13年按“保基本、保民生、保发展”的支出序列和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全年“十大民生”支出达12.75亿元,三农支出达6.02亿元。

  大力统筹整合资金,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2013年,按照县委、政府“整合资金保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发展思路,整合各类资金12.5亿支持高明新区、春在工业园区、诺水河景区等重点工程建设,同时整合涉农项目资金5360万元支持特色农业发展,注资8500万元支持正强水泥厂、亿品家居商贸城等新型工业和现代化服务业扩能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