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成效明显
时间:2014-04-03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通江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抓住依法、惠民、创新、务实“四个”关键,认真履行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了司法公正,保了公民利益,彰显了法律权威。
近年来,县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3件,立案审查52件。提请抗诉案件3件,被市院支持3件;检察建议22件,其中办理再审检察建议12件,采纳6件;办理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采纳3件;办理诉讼过程违法行为监督5件,采纳3件;办理刑事附民事诉讼案件3件,法院判决3件;办理督促支持起诉7件,法院判决7件;办理民事和解4件、息诉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履行职责案件5件,整改落实5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件,立案调查1件;向法院纪检部门移送法官违法线索并纠正2件,向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初查线索1件。具体做法是:
转变理念,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抓办案促公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彰显公平正义重要的载体平台。县检察院以办案为抓手,从五个方面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一是认真办理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促公正。县检察院根据“两高”的要求,积极开展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工作,成功办理了一批如朱某某析产纠纷、朱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某汇银融资租赁公司控告某法院违法查封财产案件等。2013年,县检察院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首次运用调查核实权,成功监督1件同胞兄弟赵某和杨某返还财产纠纷案件。赵某对法院的生效裁判不服,向县检察院申诉原审认定条据系伪造,判决不公。县检察院查明:卷宗内的鉴定结论,认定条据系赵某书写,办案人员在征得另一当事人杨某同意后,委托上海一家司法鉴定机构重新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推翻了原鉴定。县检察院遂依法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并予以改判,为赵某挽回10余万元的砖厂股权经济损失。通过依法监督,纠正了显失公正的裁判,促进了司法公正。二是积极开展对法院调解、执行案件的监督工作促公正。针对当事人到县检察院申诉调解违法和执行违法问题,县检察院制定了《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违法行为调查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了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等多种监督手段,严格了调查程序,细化了五个方面的监督内容,可操作性较强,融合了民事行政检察对案件事实的法律监督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为基层民行检察工作重心转移进行了有益探索,得到了省、市院的采信并转载,实践中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县检察院办理的某镇某街道无证采砂船取缔执行案件,县海事处申请法院实地强制执行割切船只,罗某某等一百余名村民不服县海事处以采挖手续不齐为名的行政处罚,到县检察院反映执行违法,并扬言要与法院执行干警同归于尽。为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民行干警庚即与县法院执行局人员联系,在查阅了法院的有关执行卷宗,摸清情况后,建议暂缓执行。在法院执行前,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专门邀请检察机关审查监督了后期规范化的执行程序,做到了规范执法程序和释法说理的有机结合,建议县委政法委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村社三级干部合力攻坚,有效防止了执行违法和暴力抗法情况的发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积极开展督促支持起诉工作促公正。针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漏洞,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行检察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民事支持督促起诉工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民行干警深入我县各国有企事业单位,调查了解国家、集体利益遭受侵害的情况后,分别做出督促支持起诉检察监督意见。如县检察院向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等单位发出的督促起诉意见,为银行等信用部门有效解决催收恶意不归还借款的问题开了好头,又如县检察院向国土部门出具的督促起诉意见,追回了应收土地出让金近200万元。同时,还对相关单位内部管理漏洞、相互之间协作配合等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检察建议,对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管理漏洞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积极运用民事和解息诉工作机制促公正。出现的涉法上访案件,除影响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外,还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做好息诉工作也是民行检察的重头戏。做好当事人的和解与服判工作,是检察工作的一项“民心工程”,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近两年来,县检察院接受当事人的口头、书面申诉达百余人次。经了解、审查认为不符合立案监督条件的,释法以理,让其了解法律,认识裁判的公正性,有数十件的当事人接受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工作中,注重“因案而异、因势利导”,注意根据案件特点及当事人的心态采取不同的息诉方式。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注重发现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可能达成和解的积极因素,释法说理,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如我县某乡某村一社村民任某某与某乡政府林权权属争议一案,县法院和市中院均对此作出裁判,任某某不服生效裁判,持续到市、到省甚至进京上访,并经常在某县道路上拦车堵塞交通。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多次处理协调解决未果,任某某向县检察院提出申诉。县检察院多次实地调查走访核实:认为此案有特殊性,争议林地过去确属任某某支配管理、使用,由于颁证年久,任某某林权证明丢失,乡政府林权档案管理不规范,无档案证明是任某某所有,也无法证明属于第三方所有。鉴于任某某家庭困难等因素,检察干警组织乡政府、村委会多次研究、协调,最终形成和解的检察意见,化解任某某多年的心结,至今没有再拦车、再上访。几年来,县检察院所办理的民行申诉案件均未出现越级上访、无理缠诉等现象,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五是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促公正。两年来,县检察院共提起各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件。如被告人张某森林失火案,张某受成都某公司指派,参与通江电力公司高压电路测量,在永安镇碧溪坡村管辖的集体林场测量过程中抽烟引发火灾,失火面积近百亩,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10余万元。审查起诉时,张某虽然应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县检察院民行部门发现该村集体未提及对财产损失的追回,碍于情面没采取任何措施而怠于起诉。掌握这一情况后,庚即指派民行科干警介入调查,收集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证据材料,决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支持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追回上述集体财产,受到该村村民的一致好评。
积极拓展监督领域,探索工作机制创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1年,县检察院制定了《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聘任办法》,在县司法局的支持配合下,民行部门在全县律师队伍和法律工作者中选任了五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从业人员,担任县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联络员与民行干警定期交流有关监督信息、研讨疑难案件、开展业务辩论、协助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对民行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3年第一批联络员任期届满后,又重新实行了续聘。2012年,县检察院制定了《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违法行为调查办法(试行)》,为适应修改后的民诉法积累了宝贵经验。2013年,县检察院探索运用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方式,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力等违法行政行为进行了监督纠正,拟定的《通江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规定(试行)》。规定出台后,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邀请县检察院分管领导在县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上进行了辅导学习,为推动优化执法理念、转变执法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如2013年办理的广播电视台违法播放假药、涉性广告误导群众消费的投诉,县检察院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采纳检察建议停播违法广告,使得该部门年度少收入广告费金额达100余万元。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形成的监督办法,得到了省、市院民行部门的高度认可,并转发各地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学习借鉴。
积极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抓学习促队伍建设。县检察院党组一班人,始终坚持人才兴检战略,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廉洁高效、执法公正的民行检察队伍。一是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的学习,加强民行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积极推行“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理念,牢牢把握正确的民行检察工作方向。我院还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成果,教育引导民行干警创先争优。二是结合修改后民诉法和办案规则的学习,全面提升民行干警的业务素质。在民诉法修改后,县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学习原文及有关司法解释,与民行联络员一道探讨应对的新举措,选派民行干警参加高检院和省院组织的学习培训 6期 6人次,有效促进了民行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升。近两年来,民行干警共撰写工作调研文章、简报、信息30余篇,被省、市院作为经验推广20余篇,有效地总结、宣传了我院民行检察工作。三是结合规章制度的学习强化队伍管理。进一步健全队伍管理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有效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提升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工作力度,纪检部门没有收到过反映我院民行干警违法违纪的情况。
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抓公开促监督,推进民行检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正确行使民行检察权的保障,检察机关理应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除每年的检察工作报告和九月份的专题审议向人大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外,还于2013年主动向人大常委会领导专题详尽报告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积极落实办理常委会领导交办转办案件,请求常委会领导协调县法院对刘某某再审建议等案件的落实,认真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积极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走访市、县人大代表和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增进代表对民行检察工作的监督,不断改进了民行检察工作。
两年来,县检察院的民行检察工作一直在全市目标考评中名列前茅,被市院记集体三等功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