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
时间:2014-07-10
7月6日,国务院办理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财政部农业司水利处处长吕恒心一行深入革命老区通江县与全国人大代表郭红梅进行面商。并针对郭红梅在今年全国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长效机制建议》进行了座谈。
郭红梅在全国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建议中说:农村公益性水利工程事关老百姓的“水口袋”和“钱袋子”,然而绝大多数工程年久失修,病险隐患多,蓄不住水,渠系不配套,有水放不出,老百姓只能望水兴叹。这些工程又不属于中央维修养护资金补助范围,通江地方财力十分薄弱,无力承担维修养护经费,工程难以发挥应有效益,这成了农村人畜饮水和粮食安全的“卡脖子”问题。她建议,一是“扩面”,将“五小”水利及水库渠系纳入中央维养资金补助范围;二是“提标”,提高小型水库的维养补助标准;三是“建长效”,按工程蓄水量、受益人口、渠系长度出台补助政策,建立长效稳定的补偿机制。
议案办理组一行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顶烈日,冒酷暑,采取深入基层查看现场、听取汇报、进行座谈等方式,对全国人大代表郭红梅提出的建议认真调研,逐条研究落实。同时对国务院制定水利的相关政策也掌握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吕处长一行详细听取了全国人大代表郭红梅的建议,面对面商讨有关国家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并指出:国家财政部、水利部正在探索将农村饮水安全以及“五小”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纳入补助范围,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投入力度。并根据工程性质、项目类别、地理区域,制定农村水利工程维养补助标准和范畴,逐步建立“事权划分明晰、支出责任明确、管护投入到位”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确保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良性运行,切实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吕处长一行要求郭红梅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更多更宝贵的批评、建议、意见,实实在在的把国务院的水利政策落到实处。
对办理的建议案是否满意,吕处长一行还征求了郭红梅的意见,郭红梅表示非常满意,她说:“真诚感谢议案办理组一行对人大代表建议案的高度重视,感谢对建议案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实地调研,没有想到吕处长不仅电话征求了意见,还不远千里亲赴通江与我面商,你们这种敬业精神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令人钦佩。也希望吕处长一行在国务院制定农村水利工程维养补助标准和政策时多提供向西部地区倾斜,早日建立“事权划分明晰、支出责任明确、管护投入到位”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切实解决人畜饮水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