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刘显卫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时间:2014-07-26
7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显卫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远海、邹志善、莫小波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张良和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的决议(草案)的议案。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以构建城镇体系、推进城镇建设、加强城镇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城镇建设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切实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指出,城镇建设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规划滞后,引领城镇发展作用不强;“三违”突出,问责不力,土地源头管理责任难落实;监管不严,违反规划的案件频繁发生;配合缺位,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难度增大等问题。
会议要求,关于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规划工作。要坚持规划引领城镇建设的理念;要坚持专家编制规划与公众参与规划、专家论证和公众评判相结合,高起点规划;要以“六五”普法为载体,抓好规划成果向社会全方位公开,形成全社会知晓规划、遵守规划、监管规划的格局。要搞好土地源头管理。要进一步明确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土地源头管理的责任,要健全“责任与权力、责任与利益”相对称的监管机制、监管失职的问责机制,要高度重视对公职人员、基层干部的管理教育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要强化监管队伍建设;要抓好监督管理的重点,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按照《通江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规定强化责任。要强化组织领导力度。
会议要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加强文博事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会议决定,通过《通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的决议(草案)〉的议案》。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及其它事项。
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各委室负责人,县政府办负责人,议题涉及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