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我县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时间:2014-12-05
12月4日,我县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巡视员、监督办副主任张天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监督办调研员刘仕义,省人大全国代表联络处段宇雁,省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刘军,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员王雁,县委书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赵万先,县委副书记、县长、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显卫,县政协主席赵洪斌出席。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通江”是本次活动的主题。活动中,张天若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通江是红军之乡,有优秀的革命传统和厚重的法治文化,举办此次活动,是通江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通江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

张天若表示,人民法院将以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构建公开、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赵万先在致辞时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依法治县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按照市委“认识再深化、举措再细化、保障再强化”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通江建设,广泛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通江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县司法局、县国税局等23个单位被巴中市首批命名为法治示范创建单位,为全县加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赵万先指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国家宪法日这一契机,持之以恒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掀起全民学法热潮,让全社会遵循法律底线、不触法律高压线,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一要深化认识。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面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和省、市、县依法治理的各项部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通江建设的重中之重,不断夯实“三区一城”建设的法治根基。二要把握重点。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学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要灵活方式。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措施,创新办法,扎实开展“法律七进”等活动,让法制宣传延伸到各行各业各个层面。四要突出实效。各部门单位、各普法职能部门要自觉把法治宣传与抓经济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创建、干部培训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要有方案、有行动、有声势、有效果,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活动中,张天若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我县捐赠了法律图书并现场发放到同学们手中。
现场还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千人宣誓”和“万人签名”活动。

出席活动的还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文达,市司法局副局长贾旌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何远海,副县长郭红梅,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向仕才。
活动由副县长、公安局长陈杰主持。

活动期间,张天若一行还参观了王坪烈士陵园,并向革命先烈敬献花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