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02-04
通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4日在通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通江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贵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通江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通江县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全会精神,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立足审判职能,践行司法服务,彰显司法公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收案4205件,结案4016件,结案率达95.51 %,同比基本持平;上诉率为4.56%,发改率为0.83%,居全市法院最低值;审判质效考核获全省一流、全市法院第一名;7个集体和13名个人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其中全院荣获全市法院争创“两个一流”工作班子建设优秀奖和全市综治工作亮剑行动先进单位, 2名干警分别被最高法院和省高院表彰。
一、强化职能,狠抓执法办案,司法公正更加彰显
一是刑事审判强化宽严相济。认真贯彻执行新刑诉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严格落实未成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和庭审帮教工作。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72件,已结261件,结案率为95.96%,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11.48%和8.29%。适时开展专项审判活动。针对通江犯罪特点,先后开展了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审判活动,严厉打击和震慑了此类犯罪行为。目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5件和危险驾驶犯罪16件全部结案,均判处实刑。从重从快办理重大典型案件。对通江首例“陈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和“李某某绑架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依法从重进行处罚,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在对“王某贪污、受贿案”进行公开审理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收到了较好的庭审效果。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出台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开辟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绿色通道,实现了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审理。共办理此类案件72件,占已结刑事案件的48.97%,所结案件平均审限由原来的20天缩短至10天,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是民商事审判强化定纷止争。在民商事审判中,我院制定实施了以“四评”为中心的审判质量考评机制,调审并重,办案力度加大。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915件,已结2768件,结案率达94.96 %,其中调撤1809 件,调撤率达76.07 %。狠抓大调解工作。按照“能调则调、调判结合”的原则,坚持“以调促和”的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商事审判始终,确保案结事了;同时,指导支持人民调解,加强与司法联动机制相对接,对人民调解案件及时予以司法确认,有力维护了基层调解组织的权威。开展专项审判。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我院开展了涉民生和民间借贷等专项审判活动。在“民间借贷”专项审判活动中,我院受理案件497件,已结492件,结案标的逾亿元,有力打击了民间高利贷行为;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百日行动”专项审判,对朱某某等人诉被告罗某某“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两天内调解兑现,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准裁判尺度。为把准交通事故案件裁判尺度,在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依照法律和通江实际,会同交警队、保险公司和运输部门,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确保了裁判尺度的统一,此举被市中院在全市法院推广。
三是行政审判强化监督指导。2014年,我院坚持行政审判与指导依法行政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含非诉执行)102件,已结101件,结案率达99.02%。其中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9件,已结19件,结案率为100%,行政诉讼收案下降了32.14%。指导依法行政。针对通江行政案件多,维持率低的现状,我院经过调研撰写了《2011——2013通江县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受到县四大家领导的肯定并批转印发各乡镇,引起了行政机关的重视,行政领导出庭应诉有了突破。如通江县杨柏乡人民政府乡长亲自出庭应诉,有效消除了涉诉群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确保了矛盾的有效化解。转变办案方式。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坚持双方到现场勘验和吸收群众参与,实行现场调解和以案释法同步,既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又对现场群众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律宣传。如陈子富诉县人民政府和第三人陈子贵“土地行政登记纠纷”案,法官冒着酷暑深入实地化解,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服务依法行政。积极参与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如县长办公会讨论公租房、廉租房管理办法时,我院提出通过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及违法责任的建议,被领导当即拍板采纳;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6次,组织旁听行政案件2起,发出司法建议7条。
四是执行工作强化诉权兑现。在执行工作中,以“兑现权益,案结事了”为目标,以规范执行行为和开展专项活动为重点,采取强制执行与和解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保障当事人权益。全年共收案916件,结案886件,执结率达96.73%,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20.69%、18.61%。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加大对 “三养”、“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交通事故损赔”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多措并举,确保了涉民生案件的及时执结。如对谢志平等7名返乡农民工申请执行宋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7案,执行干警与基层干部保持信息畅通,得知被执行人春节前夕要返乡的准确信息后,在必经路段蹲守6个小时,将其传唤到庭,使申请人在春节前拿到了拖欠的工资。创新执行举措。邀请乡镇基层组织参与执行,加强信息畅通,确保了涉农案件全面执结;对执行难案启动司法联动机制,执结了一批老难积案。如对长达9年有17名申请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侯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13件积案,就是通过司法联动方式使案件划上了句号。落实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57案71名困难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59.3万元,有效缓解了执行压力。
二、强化管理,狠抓规范化建设,审判质效稳中求进
一是审判管理科学化。审判质效是法院工作的核心,省高院逐季度考核,为适应这一新常态,我院特别强化了对办案情况的跟踪督查、定期研判和适时指导,并将审判质效与综合考核挂钩,将县内的纵向考核提升为市级的横向考核,每个季度与全市其它4个基层法院同类审判进行横向排名,按排名情况实行综合考核,科学的管理模式提升了法官办案积极性,确保了审判质效的稳步提升,取得了较好的审判业绩。
二是制度建设规范化。为使审判工作运行更加规范、阳光、透明,我院通过梳理修订,建立健全了《案件回访制度》、《立案补充规定》、《审委会议事规则》、《案件质量长效机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提高了干警的司法能力,为审判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案件评查常态化。坚持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对已结案件全部进行了常规评查,对涉及刑事、民商事、行政类的45件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对10件发改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将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4件瑕疵案件进行了责任追究,实现了案件评查常态化,极大地提升了案件质量。
四是队伍管理优质化。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带队建,抓教育强素质,抓廉政保廉洁”的思路,狠抓了队伍建设,特别是建立全院干警业绩档案,采取年度学分制量化干警业绩,并与干警晋职晋级挂钩,有效提升了干警的竞争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按照法官职业化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了院长、庭长为主讲的《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判实务》和《离婚案件审判实务》等类型化审判业务专题培训11期,多次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法院的培训,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对干警进行岗位练兵,提升了干警业务能力。注重青年干警培养。通过党校培训、异地法院工作交流、确定专人挂联、召开专题座谈会、交心谈心等多种形式,让青年干警认清形势,增添信心,明确方向,奋发进取;通过完善审委会议事规则,每次安排2—3名青年干警列席审委会,采取临时提问、点名发言等方式培养青年干警业务技能。整顿队伍纪律作风。开展廉政知识竞赛,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公告廉政警句格言,量身定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提醒卡”,组织中层以上干警到巴中化成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出台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干警的司法行为和八小时内外行为得到有力监督。一年来,开展作风纪律巡查19次,发督查通报11期,对违纪的5人给予了政纪处分,实现了全院纪律作风的根本性好转。
三、强化服务,狠抓司法为民,法律效果更加明显
一是特色审判持续推进。实施审判“50、80”工程。刑庭实施“50”工程在巴中中院对李某某等5人采取群发“重金求子”短信等方式实施诈骗一案的公开审理时,省、市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诺水河法庭实施审判“80”工程在板桥乡政府对刘某某等诉被告严某某、通江县美华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的公开审理时,通江电视台全程报道,基层党组织大力支持,旁听群众多,庭审效果好。“50、80”工程的实施,不仅震慑犯罪,而且以案释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全年共实施“50、80”工程审理案件135件。
二是司法联动化解有力。司法联动即调动各方力量化解疑难纠纷。如广纳法庭启动司法联动,邀请多部门共同参与,成功化解谢某某与通江县广纳镇万轮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至诚法庭运用“司法联动”机制积极协助辖区党委、政府成功处置一突发事件。一年来,我院运用“司法联动”化解疑难审判和执行案件25件。
三是窗口建设便民利民。在审判楼一楼建成集服务、立案、接待、警务“四位一体”诉讼服务大厅,配备了导诉员,放置有典型案例和诉讼指南,开通了12368免费服务热线。启动了网上预约立案系统,实现了立案预约网上办理和立案案号、案由、开庭日期、审理庭室、主审法官的跟踪查询。建设了同步录音录像接待室,加强了法官行为规范的监督。窗口服务做到了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帮,办事有人引,案件有人办。推行了诉前调解、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涉法涉诉信访依法推进,认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分离机制,加大老难信访化解力度,成功化解了黄万里、向东等老难信访案;逗硬落实信访终结制度,对穷尽司法手段,且经省级政法部门作出生效法律结论的案件依法按程序报终结。全年共接待来访193件次,领导接访37件次,领导下访10件次,接收来信35件,回复处理率达100%。司法救助有力实施,为90案减、免、缓诉讼费66万余元。
四是依法治县强力助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政府依法治县方略,立足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职能,着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积极投身法治通江建设。为了推动审务公开,提前完成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三大平台建设;为了推动案件责任终身制,完善了“案件评查、问题评析、质量评比、责任评定”等四评为中心的司法追责制度;为了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开展了与乡镇司法联动和“法院开放日”活动;为了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加大了诉讼费“减、免、缓”和执行救助金发放等司法救助力度;为了加大法治教育力度,组织了依法治县考试,制作了宣传展板5期,编写了典型案34篇,完成调研33篇,编写简报90期,被上级法院和在各种媒体采用524篇,电视宣传7期,印发宣传资料5000份;为了推动依法治县进程,除利用审判职能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专项审判外,还开展了法律“七进”活动,主动介入党政重大项目、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13次,提出司法建议10条,化解重大矛盾纠纷7起,涉及案件240件,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县工作中的推动者、实践者、维护者的作用。
四、强化发展,狠抓机制创新,社会效果更加明显
一是群教活动扎实开展。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做到了宣传发动及时、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征求意见独辟新意、交心谈心敞开心扉、查找问题切合实际、民主生活一针见血、制度建设切实可行,活动成效明显,得到了市委督导组领导的一致肯定。活动中共查找领导班子问题58条,制定整改措施130条,建立规章制度21个,问题整改达100%。
二是机制创新成效显著。一是与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实现对轻微刑事案件在侦查、批捕、移送、审判各环节依法快速办理,该机制受到省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并专题来通江调研推广,省高院到巴中中院召开了全省推广现场会,我院作了专题发言。二是与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同步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了对我院民商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同步监督工作。三是建立劳动仲裁案件沟通衔接机制,实现了与县劳动仲裁院的互动,保证了劳动仲裁案件的公正处理。
三是三大平台有序推进。出台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了“执行信息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启动了电子触摸屏,执行案件点对点查询全省联网使用,开通了“通江法院网”,社会公众通过访问网站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了解案件每个重要节点,可对司法行为进行网上投诉。执行案件上互联网达100%,裁判文书上网1300件。开展了“法院开放日”活动,20多名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现场参观、座谈交流、旁听庭审等方式,“零距离”接触庭审,了解法院,并对我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是基层基础常抓不懈。改善了办案环境,打造了诉讼便民服务中心,为每个法庭添置了必备的办公设施;审判法庭完成了选址、规划设计、地勘、预算等前期工作,已投入资金500余万元,计划2015年2月动工建设。
五是“挂包帮”持续推动。56名中层以上干部与18户困难群众、86名党员与43户贫困户结成了帮扶对子。抽派2名干警派驻到帮扶点——三合乡茶垭子村、尖山坪村等四个村,帮助后进村整治、帮扶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帮助基础设施改善,积极开展走访活动。补巴石村200亩土地整理项目已见成效,清水池村甲级卫生站投入营运;另两个村的断头路和土地整理项目已纳入规划,完成招标一个,即可开工建设;联系的重点工程中,朱家湾大桥已开工、城南停车场有序推进、城南土地整理项目第一阶段接近尾声。
各位代表,我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干警齐心协力、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困难:一是法官的司法能力与司法改革要求不能完全适应;二是司法公开方式有待拓展,司法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干警管理还需加强,内部执行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法官断层严重,新类型案件不断呈现,案件愈来愈多,民间借贷案件执行难,审判压力大;五是审判法庭建设任务重。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院将逐一研究解决。
2015年工作部署
2015年,通江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依法治县《决定》,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题,巩固群教活动成果,深化司法改革,以“抓管理、强素质、保公正;抓服务、保稳定,促发展;抓质效、树特色、创业绩”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通江县域经济发展和法治通江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服务。
一、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加强干警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群众观念教育,按照“三严三实”标准,选拔、培养、使用好人才,管理好法院队伍;拓宽培训渠道,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完善考评机制,实行全员考评,提升工作效能;强化监督管理,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推进廉洁司法建设;建立健全激励关爱机制,激发工作活力和潜力。
二、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依法办案水平。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主审法官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加强审判管理,严格落实“四评、三会、二责、一考核”的审判工作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整合审判力量,11个基层法庭整合为6个中心法庭,以中心法庭带动辐射辖区法庭,打造一庭一特色一品牌,充分展示法庭形象;整合民一、民二和诺江法庭力量,形成6—8个类型化审判合议庭,提高类型化案件的研判,进而发挥法官特长,提升案件质量。
三、推行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继续以推进依法治县为动力,确保参与依法治县各项举措的落地生根,特别是深入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司法活动公开渠道;加大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加强与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丰富法院“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化以审判“50、80”工程为特色的巡回审理,深入推进司法联动机制,利用广场视频陆续公布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推动诚信制度建设;依法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司法活动,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强化大局意识,全面落实司法服务举措。结合县委政府工作大局,跟进法律服务;运用行政审判职能,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和指导;适时开展专项审判,加大对高利贷等民间借贷案件和涉民生案件的审执力度;落实好司法救助,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帮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开展以案说法的法律宣传和司法服务活动,培养全民法律意识,助力法治通江建设。
五、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法院科学发展。强化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建设,将优秀青年干警充实到一线,在人、财、物上全力保障;推进法院审判大楼迁建工作,加强法院信息化和司法公开的硬件设施建设,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法院将肩负着重大使命,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迎难而上,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法治通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审判质效:包含公正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在内的体现审判业绩的量化考核指数。
四评、三会、二责、一考核机制:四评即案件评查、问题评析、质量评比、责任评定;三会即业务培训会、审判质效分析会、典型案件研习会。二责即法官的主体责任和领导的管理责任。一考核即岗位目标考核。
“50、80”工程:可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到案发地审理达50%,民事涉农案件到案发地审理达80%。
司法联动机制:以党委主导,法院协助,邀请公安、司法、国土、城建、工商等部门参加的,联合处理各地重大、疑难纠纷的一种工作机制。
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工程,最高法院于2013年11月23日提出并在全国法院系统中推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主要内容是:“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
失信被执行人:指暴力抗拒执行或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或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中央八个部门和企业已于2014年1月16日会签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备忘录,对失信人员实行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
法律七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