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02-04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4日在通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李 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作回顾
2014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扎实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推进检察工作,各项工作保持健康发展态势。
一、立足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从全县大局出发,坚持以办案促稳定,发挥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努力为通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年来,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1件182人,审查后批准逮捕73件99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16件313人,提起公诉166件231人,共收到生效判决142件183人,有罪判决率100%。
二、服务民生,践行执法为民宗旨
注重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注重宽严相济,理性司法,区别对待轻微犯罪行为,依法少捕慎诉。一年来,不捕48件83人,不起诉22件38 人;开展刑事和解4件4人;针对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偶犯、过失犯等被起诉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口头和书面轻刑量刑建议58件(次),均得到县法院的采纳。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开展“走基层•送服务”活动,协调解决挂联企业困难4起。关爱留守学生、留守老人,帮助村民解决困难35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7人,发放救助金5.8万元。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完善分案起诉、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为涉罪未成年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20人次,不捕12人,不起诉8 人。
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向部分中小学校派出法制副校长,组织干警深入至诚中学、沙溪中学等学校开展青少年普法维权宣讲;深入涪阳镇、洪口镇等地开展 “送法下乡”活动。继续加强与县电视台合作,利用《平安通江》等栏目,及时报道检察工作。结合“举报宣传周”、“宪法宣传日” 等法制宣传活动,以印发资料、布置展板和挂图、现场接待咨询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尊法、尚法、学法、用法,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惩防并举,打造清廉政务环境
从严惩处职务犯罪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突出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土地征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民生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努力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科学行政。一年来,依法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1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件15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如查办的原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王某贪污受贿案,原龙凤场乡党委书记陈某某贪污受贿案,王某、陈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六年。
更加注重预防治本。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先后多次选派干警到县交通局、林业局、国土局、教育局等单位开展法制讲座和警示教育;配合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县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行政执法局开展预防宣讲活动;与招商引资落地企业罗村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签订了《关于开展检企合作 推进依法兴企的实施意见》。工作中,启动职务犯罪预防回访诫告工作2次,并一改以往简单化的“条文式”预防检察建议为综合性“说理式”预防检察建议,提出检察建议11条,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和检察建议,分别得到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四、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司法公正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9人;追捕2件4人;追诉漏罪4条,追诉漏犯1人;提出刑事二审抗诉案件1件;提出纠正违法12件次。受理民行申诉案件19件,向同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发出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3件,发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3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
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清理“三类罪犯”4人,立案查办一起公安干警徇私枉法为在押人员伪造立功证据材料案。发现和纠正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15人次,发现和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39人次,其中,针对2名严重脱管缓刑人员提出纠正违法,目前,2人已被撤销缓刑。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74件,均做到正确分流,及时处理,无重大群体性上访和进京到省上访,无该纠正不纠正、该赔偿不赔偿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率达100%。同时,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复查验收,我院连续九年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强化外部监督。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监督指导。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办理县委、人大、政协及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和事项4件。对2起案件提请市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第17届40次主任会议专题汇报检察工作,并接受了监督指导。
五、创新管理,全面规范理性执法
建设便民服务绿色通道。为贯彻落实好“诉访分离”的信访工作新机制,全面系统地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专用接待室的要求,对控告申诉接待大厅及附属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设置了接访大厅、情绪疏导室、检察长接待室、案件讨论室、听证室和举报接待室,安装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积极开展“温馨接访”和“便民服务”。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为促进生态环境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建设美丽通江,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优质司法保障,我院设立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办理盗(滥)伐林木案11件11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件2人。在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的同时,总结办案经验,提炼出了“六个大力”加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的工作方法,得到省、市检察院的肯定。
建立民行同步监督机制。与县法院会签了《关于开展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同步监督的有关规定(试行)》文件,对同步监督中案件的确定、监督范围、监督方式、检法联席会议等予以明确,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由“诉讼结果监督”向“诉讼结果、诉讼过程和执行程序”监督并重转变。民行同步监督机制得到了省、市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认可和推广。
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与县公安局、县法院联合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会签了《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了公检法三机关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期限和程序要求,有效地防止了案件久拖不决,提高了司法效率,得到了省、市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认可和推广。
扎实开展检务公开。成立了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4月完成了内网网站改版升级,5月开通互联网官方微博和微信,全面完成控申接待大厅、案管大厅、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办公楼大厅“检务公开”触摸屏查询系统,现已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检察门户网有序开展案件信息的网上公开工作。工作中,坚持“七抓”促进检务公开的经验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领导的肯定。一年来,接受查询80次,法律文书公开200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件,受理预约申请30件,安排辩护律师会见110次。
六、多措并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院从严抓实了“四学、三讲、三讨论”等规定动作, 坚持开门纳谏,向挂联乡、县级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征求到意见和建议113条,深入查摆检察机关在“四风”和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3个,列出整改清单,推行“挂号”管理,切实抓好了突出问题整改。建立和完善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等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等制度,组织开展了对落实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的专项督察;开展了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检察干警的大局意识、群众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深入创建“三型”检察院。“三型”检察院(学习型、健康型、创新型),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我院结合基础工作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梳理职能职责,积极搭建活动载体营造创建氛围。组织干警开展庆“七•一”演讲比赛和选送干警参加市检察院演讲比赛,选送诗歌集体朗诵《我骄傲,我是人民检察官》等节目,参加市检察院“诗意巴山月,中秋检察情”首届中秋诗会,还组织干警参加健康检查。“三型”检察院创建活动有效激发了队伍的朝气与活力。
持之以恒地抓好干警培养。为实现“规范履职转观念,尚法重学强素质,公正清廉树形象,砥砺奋进创一流”的检察工作努力方向,我院认真组织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远程视频业务培训和省委政法委组织的 “四川政法大讲堂”专题讲座30余期,选送3名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的业务培训,1名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电子证据勘验取证培训;选送25名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组织的业务培训;选送6名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新闻写作培训。干警杨培林在省检察院举办的检察业务比赛中获全省“优秀文书制作奖”。我院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纪委、省检察院抽调20余人次参与专案组办案。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为树好检察干警的自身形象,担当好维护法治正义的使命,我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从严贯彻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到巴中市法纪教育基地接受法纪警示教育;利用全院干警会、院务会等形式强化各项纪律规定的学习,加强了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没有干警介入非法利益格局和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一年来,我院先后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市检察院表彰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干警李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彰为“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一等功”,被推荐为巴中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解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第五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干警李群、路华国荣获巴中市首届“最美检察官”殊荣,我院检察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我院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检察工作离全面深化改革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有较大差距:一是执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二是干警工作能力和群众工作方法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务保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全市检察长工作会和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部署,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围绕群众新期待,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检察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秀美、法治新通江,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按照依法治国总体要求,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新常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结合县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会会精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通江的决定,认真落实我院制定的《关于服务全县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克难攻坚,担当奋进,努力提升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实效。
二是全面规范履行检察职责,积极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把握好检察工作新常态的特征和要求,与规范执法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对照职能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围绕建设平安通江,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围绕建设廉洁通江,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极力构建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围绕建设法治通江,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入抓好“六五”普法教育,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专注法律监督,加速推进依法治县,维护法治良序。
三是抓好抓实改革创新,着力展示检察工作新气象。加强改革推进中具体问题的研究,创造条件落实好上级新要求、新指示;继续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监督为重点,深化“诉访分离”的信访工作新机制和检务公开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推动工作发展。
四是持续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竭力树立干警新风貌。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检,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深化“学习型、健康型、创新型”检察院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强化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致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严明、素能优良、严于律己、甘于奉献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面对新形势,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奋发有为、苦干实干的良好精神状态,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本次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为推进“三区一城”建设,实现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