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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通江县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

时间:2015-11-17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通江县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

(2015年11月13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张明道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通江县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2015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年初的211,471万元调整为529,724万元,增加318,253万元。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年初的211,471万元调整为420,924万元(根据财政部规定,置换存量债务资金108,800不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加209,453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62,450万元调整为67,736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62,450万元调整为67,736万元,增加5,2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