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通江县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在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贷款本息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决定
时间:2015-11-17
通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四川省通江县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在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贷款本息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决定
(2015年11月13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2015年11月13日,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四川省通江县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在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贷款本息纳入县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认为,为加快四川省通江县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一期工程进度,解决地方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同意将四川省通江县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在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贷款本息纳入县财政预算的方案是可行的。
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四川省通江县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在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贷款本息纳入县财政预算的议案》。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作为四川省通江县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的回购主体,将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的贷款本息分年度纳入县财政预算,并根据相关政策变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