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议
时间:2012-05-18
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后,县司法局、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立足县情,采取八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议》。
一是调整、充实了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二是出台了《通江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进一步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三是制定了《2012年进一步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台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四是组建了法制宣传教育宣讲团,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园区的宣讲活动。五是制定了“法律赶场”进乡村、进社区和小手牵大手“带法回家”互动学法、办法制板报、送法律讲座进校的活动方案,启动了活动的开展。六是启动了“1+X”农院“五联”机制试点。在全县13个中心村(或社区)开展“法制宣传联抓、治安安全联防、矛盾纠纷联调、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的五联机制试点。七是狠抓媒体宣传。在通江电视台《平安通江》栏目中开辟了以案说法法制讲座和法制宣传工作动态专题节目,在司法行政网站开辟法律解读专题栏目。八是建立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司法行政力量,在县司法局机关捆绑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管理力量,设立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的便民惠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大厅,在基层司法所设立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的便民惠民司法行政服务窗口,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的便民惠民法律服务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