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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杨森儒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

时间:2016-07-28   

  7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森儒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志善、莫小波、杨继松出席会议。副县长吴天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兴元贵银平滑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与贵阳银行合作成立城县发展基金方案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力迅公司向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融资本息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议通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二期(BOT)特许经营权转让的议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询问答复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有关资金的议案;同意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二期(BOT)特许经营权转让。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将本息偿还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或其他可支配资金按期足额偿还,并切实加强对举债单位的财务监管,同时对项目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绩效评价,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会议要求,要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清形势、明确靶向、聚焦精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要进一步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紧盯“乡村道路、农房改造、产业发展”三个重点,对照“七有”目标,认真查漏补缺,在提升工作质量上狠下功夫。要进一步强化督查,逗硬问责。切实建立报告和督查机制,逗硬督查、逗硬考核、逗硬问责;做到“六个精准”家底清、时时处处情况明,最大限度发挥好生产发展周转资金的效益;对只喊口号、工作不落实的相关人员严格问责,对政策落实走样、搞“花架子”的严肃查处。  

  会议要求,要持续推进《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自治机制,提高自治能力;进一步强化自治保障,改善服务条件。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相关部门和议题涉及部门、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