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何春来我县检查《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时间:2017-05-23
5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春率市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工委主任陈立香、副主任赖俊及市政府民宗办主任何义中一行到我县检查《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县委常委、副县长何奎参加工作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小波陪同。

何春一行先后来到诺江镇桥房街天主教爱国会、广纳镇铜钵山寺,实地查看并详细听取了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何春一行听取了我县《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何春指出,自去年《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通江贯彻实施《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取得显著成绩:宗教多元化的群众观有成效;宗教工作有亮点;宗教引导的适当性有特点;宗教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有贡献,维护了社会稳定。

何春强调,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继续强化依法管理意识,促进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爱国宗教组织作用;要调动一切积极因数,最大限度的把宗教界人士及广大信教群众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加快地方发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