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张长云来我县开展石窟文物保护立法调研
时间:2018-04-11
4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长云一行来我县开展石窟文物保护立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霞,副县长罗旭辉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我县石窟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汇报,征求了相关部门对《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认为,通江历史文化深厚,文物资源丰富,文化价值极高,县委、县政府以及各部门文物保护意识强,在文物保护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张长云指出,《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草案)》是我市具备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又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开展此次立法调研,有利于增强石窟保护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使条例符合我市石窟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确保政府立法质量。

张长云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明立法原则,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建设文化强国方略,紧紧围绕通江“文化强县”战略定位,通过立法强化文物保护。坚持把文物保护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投入,切实增强立法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要“多规合一”。按照需求导向,优化立法空间,结合实际立法。要增强立法的全局性、科学性、超前性,全域规划,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提供更富效率的规划指导。

要利用好文物资源。通江历史悠久,文物资源丰富,文化底蕴厚重,要将文物文化与旅游相结合,把握通江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抓好通江旅游发展的契机,超前思谋,全面规划设计,推动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会前,市人大调研组到诺江镇千佛岩石窟、文胜乡白石寺村佛尔岭石窟调研了石窟文物保护情况。

田霞针对我县石窟文物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讲了具体意见。
罗旭辉汇报了我县石窟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