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
时间:2018-06-21
6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森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志善、莫小波、杨继松、田霞参加执法检查。县委常委、副县长顾欣一同检查。

检查组分成两个小组,杨森儒、邹志善分别带队到诺江镇新华田园、小魏路、湾谭河水库、通洗路春在隧洞口、永安火天岗茶场、兴隆乡渔池村乡村振兴建设现场等地进行执法检查。每到一处,检查组都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征求意见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有关《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对我县在水土保持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杨森儒听取了我县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情况汇报及各检查组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指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尤其是水土保持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采取了系列措施加大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力度,保障了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就如何进一步抓好《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杨森儒要求,要进一步提升认识,深刻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执法检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之一。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是县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江作为长江中上游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水土保持就显得更为重要。县人民政府和县水务部门要从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从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切实增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把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宣传引导。要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实施纪念日”“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县干部群众对水土保持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要落实工作责任。县人民政府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全县水土保持工作重大事项和问题。县水务部门、县水保办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乡镇、一线施工企业、基层群众的指导和引导,切实把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关、验收关。要强化部门联动。县水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国土、住建、环保、林业、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主动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创新工作机制。紧紧抓住水利改革的大好机遇,加大土地整理、流域治理等相关项目资金整合,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群众、企业主动参与水土治理工作;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政府领导任期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切实推进《水土保持法》落实落地。

要进一步强化监督,严肃查处破坏水土保持的违法行为。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从严逗硬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和《四川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大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查处的力度,加大对私挖乱采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对随意倾倒弃石废渣、非法毁林开荒和非法采石挖沙等群众意见多、社会反映大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部分县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