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时间:2012-07-04
县民政局根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以解决民生和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为突破口,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
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共清理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7878人,新增低保对象7886人,1-2级残疾人、重度精神病患者及其他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全部纳入了低保。切实开展医疗救助,解决了116368名城乡低保对象医疗参保,对8492名城乡低保对象实施了住院医疗救助。及时启动临时救助,建立临时救助档案613户,对626人落实了临时救助措施。
加强社会事务管理,维护了社会秩序。加强社团管理,对全县3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7个社会团体开展了实地年检,取缔了“通江县红砖协会”、“瓦室沙场联合体”2个非法组织,新登记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个。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求助对象410人,其中救助未成年人40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了城镇社区和农村中心社区建设,在全县524个行政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启动了“阳光村务”试点。认真办理群众信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4件,办理17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