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人大: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时间:2012-07-10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第58条、第59条的规定和全市人大法制工作座谈会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施方案,并从县人大机关做起,组织力量先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上半年形成的决议、决定、细则、办法等19个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按照巴人办[2012]33号文件的规定,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档案,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同时,对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