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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时间:2012-07-12   

  通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在构建和谐通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继续深入推进刑事审判 “50工程”,保持刑事审判高压态势,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张扬了法制。上半年受理刑事案件98件,结案88件,结案率为89. 8%。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依法调节和规范社会关系。继续深化民商事审判 “80工程”,以法庭为载体,搞好巡回审判活动,深入到乡村、院户和学校审理案件,以案说法搞好法制宣传教育,上半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129件,审结705件,结案率为62.44%;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搞好矛盾纠纷化解,上半年开展诉前调解31件、立案调解25 件、委托和邀请调解达20 余人次,分流案件31 件,民商事案件调解507件,调解率为78.36%,同比上升9.46%;改就案办案的行政审判传统方式为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互动联络,探索行政涉诉涉法矛盾化解和非诉案件执行和解机制,上半年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8件,审结案件4件,请示待批复4件;非诉审查案件10件;执行案件收案13件,已结6件,结案率为54%,执行和解率为100%。

  拓展执行举措,维护司法权威。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对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加大执行力度。上半年受理执行案件412件,执结319件,执结率为77.43%。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便民”原则,建立立案绿色通道,开展电话预约立案,对困难群众办理减、免、缓诉讼费,半年来共减、免、缓诉讼费10余万元,处理来信35件,接待来访209人次。

  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保证司法公正。每季度召开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旁听案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自觉把法院的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陪审员参审案件249件,参与普通程序审理率为100%。加强与司法监督员、社区联络员的沟通,了解人民群众呼声,不断改进工作。深入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化解矛盾,减少诉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