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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时间:2012-07-19   

  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职能,积极作为,认真落实《审议意见》。

  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成立法律宣讲团,深入到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工地、重点村(社区)现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学校、进产业园区、进重点工程、进重点人群活动。与县人民法院配合,将典型案件的审判庭设置到学校、街道、社区、工地,现场进行审判,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事例,以案说法,现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宣传面进一步扩大。上半年,组织实施学生带法回家互动学法1320条(次),法制讲座进课堂66场(次),法制板报进校园297期(次);组织县级部门印制普法宣传资料70余万份,开展法律赶场活动1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2余万份,在通江电视台《平安通江》栏目中主办法制讲座10期,法制宣传工作动态报道8期,编印《法治简讯》5期。

  加大矛盾纠纷化解。深入推进“点调制”、“包案制”和“1+X”院户五联工作机制,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半年,全县各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4567件,调处4506件,调处率98%,调解成功4413件,调解成功率96%;特别是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积极参与疑难案件调解,先后对市、县领导批示、交办的疑难上访案4件给予了成功调解。基层司法所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9场次,受训人员1448人次。

  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建立特殊人群信息档案,大力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 认真落实查工作档案问责漏管、查管理过程问责脱管、查转化成果问责重新犯罪的“三查三问”责任制,积极推行社区矫正“表格化”管理,总结提炼的《通江县社区矫正“表格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被市委《调研与决策》和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采用。上半年,强化了对73名刑释解教人员、189名社区服刑人员的规范管理,实现了刑释解教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教育转化管理再犯罪率“零”目标。

  构建便民援助通道。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构建了一小时法律援助圈,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加强“四个一”动态监管体系建设,上半年,新建乡镇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2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9件,接待群众法律政策咨询3056人次。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推行“三公”管理,加大社会监督,提升法律服务。上半年,办理各类公证案件503件,办理法律服务事务258件。特别在开展重点领域的法律服务方面,先后抽调司法助理员、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5人进驻产业园区、红军烈士陵园修缮、石牛咀新区、旧城改造、巴山新居建设、干线风貌建设,以及诺水河、广纳等重点镇建设,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服务群众征地拆迁,为通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设推进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