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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远海组织召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调研座谈会

时间:2012-08-09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远海召集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调研座谈会。

  县检察院分管领导汇报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做法、成果、经验和今后的打算,县检察院民事行政科负责人汇报了“走访县人大代表” 开展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的汇总结果。

  何远海强调,我县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正确处理了监督与服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既实现了工作思路创新,又顺应了形势发展和群众的要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很有特色,值得肯定。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何远海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监督民事行政法律正确实施的窗口和载体,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防线,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充分认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搞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近年来,民商事判决中判决不公、无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问题较为突出,群众上访时有发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群众诉求、社会热点和矛盾化解,加大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确有错误判决和裁定的,要依法提请抗诉或者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切实实现司法公正;对正确判决和裁判的,要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进行法律解释,讲明道理,使其息诉服判,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起步晚,法律监督的规定过于原则,要善于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切实在执行监督、调解监督、司法人员违法行为调查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面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改进方法,加大力度,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效果。要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期望,对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干警提出了更严、更实的要求。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视和领导,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干警要要不断加强法律、政策的学习,不断强化素质、技能的锻炼,注重实践经验的总结,提高适用法律、证据审查、文书说理、再审出庭、做好群众工作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