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长云来我县调研《人民警察法》贯彻落实情况
时间:2012-04-23
3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长云一行深入我县调研《人民警察法》贯彻落实情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再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远海,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杰参加会议。
在认真听取了我县关于贯彻实施《人民警察法》情况的汇报后,张长云指出,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警察法》,注重加强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措施,预防、制止和打击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张长云强调,要进一步学习宣传《人民警察法》——广泛开展宣传,只有了解、掌握、运用好《人民警察法》,才能真正的起到作用;要建立一支高素质队伍——建设一支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队伍,把《人民警察法》贯彻好,发挥它的重要作用,做到公平正义,公正施法;要提高战斗力——加强基层基础的建设,解决警力下沉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和谐、平安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三基三项”和“两所一庭”的建设,积极改善办公条件,向科技要警力,实行科技强警,实现科技警力的正规化、现代化;要保障有力——公安工作面宽量大,在抓基础设置建设的同时,要添置办公办案设备;要接受监督——建立内部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并接受监理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共同完成党委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
王再生、何远海、陈杰就我县相关工作作了汇报。
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