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泉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97次主任会议
时间:2021-06-23
6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天泉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97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法院关于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情况汇报,县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就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吴天泉要求,要建立长效机制。要不断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制度措施,建立和完善开放、透明、便民的长效机制,让司法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优化司法服务。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延伸诉讼服务触角,做到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注重协调联动。要整合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民政、人社等部门资源,通过多元共治、协同发力,共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要加强与检察院、公安、税务、金融、电信等部门协调配合,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社会化大执行工作格局。要推进智能建设。要在智能系统的使用、宣传和更新上下功夫,引导群众更多地使用先进化的设施设备参与诉讼,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实现智能化、专业化、社会化、法治化的司法便民利民目标。

就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吴天泉要求,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担当。要始终站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把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等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职责意识和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要健全机制,着力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完善案件信息与数据共享平台,利用案件审查、控告申诉、执法检查等行之有效的途径,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要依法履职,全面提升质效水平。要强化立案监督,切实解决“有案不立”问题,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申诉维权渠道的畅通;要加大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律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重点加强对侵害民生民利、影响乡村振兴、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扰乱营商环境、阻止重大工程建设等社会关注案件的监督,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查处力度,杜绝“以罚代刑”的现象;要积极探索对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执行环节的监督,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保证审判活动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志善、莫小波、杨继松、刘明琼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