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2-03-08
3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天泉带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开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到县粮食产业园、广纳粮库、广纳镇构花坪村等地,现场检查了粮油加工储备、仓储设施建设、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农业技术推广等情况。
座谈会上,吴天泉指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旨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粮食领域的系列决策部署,推动《条例》有效执行,切实保障全县粮食安全,深化依法治粮进程。

吴天泉要求,要增强粮食安全意识。要有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粮食安全对于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有法律意识。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能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把依法行政贯穿到粮食生产发展、质量安全、供求平衡、价格稳定等各个环节。要有服务意识。广大干部要以“心系三农,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要增添粮食安全保障措施。要做到应种尽种。加强对荒芜耕地的监管,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全面复耕,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着力解决劳动力缺乏的问题,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要做好规划衔接。加强耕地的规划管理,粮食生产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以规划为统领,布局产业项目,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要落实政策保障。落实粮食生产支持保护制度,加大粮食种植奖补力度,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实施;健全粮食生产政策性保险制度,保障粮食生产主体利益。
要确保执法检查效果。县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职能作用,开展支持型监督,进一步推动《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目标导向,吃透法规政策,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各司法执法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注重协同联动,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君、刘明琼、杜江、杨梅一同检查。副县长熊纯俊汇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