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泉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
时间:2022-03-30
3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天泉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谈心谈话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批准通江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关于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及“八五”普法工作安排的报告,并作出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2021年下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就环境保护工作,吴天泉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用法治手段守护蓝天碧水青山;大力实施县城及场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和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县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委室要彰显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责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监督,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依法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就地方政府债务工作,吴天泉要求,县政府及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借管用还”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融资和变相举债,切实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要牢牢兜住“三保”底线,支持生态环保、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项目建设,做好保障工资、运转等工作。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坚决守住国家法律红线和财政可持续发展底线。
就“八五”普法工作,吴天泉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加大对普法和依法治理综合目标考核力度。要突出普法重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引导村(居)民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要积极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探索普法教育新渠道、新载体,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工作,提高普法宣传成效。

就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吴天泉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把粮食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落实。要补齐粮食生产短板,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控“非粮”增量,盘活耕地存量,在抓生产、促增产上下功夫、做文章。要进一步落实粮食收储、流通、质量、购销领域的监管责任,强化动态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吴天泉要求,要健全报送接收、审查反馈、督查问责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的备案责任意识,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权威性与严肃性。要严格备案审查,及时开展专项清理,认真办理审查建议,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复。要完善、优化、延伸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有力维护法制统一。
就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吴天泉要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人大意识,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反馈工作,推动解决相关问题。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做好审议意见落实的后续跟踪问效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君、刘明琼、杨梅出席会议。副县长王良双、郑章军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