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通江县省级生态县建设规划修编》
时间:2012-09-21
近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通江县省级生态县建设规划修编》的议案,并批准了该《规划》。
我县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自2008年制定实施《通江县生态县建设规划》以来,全县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环境示范区,荣获“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等称号。这次修编是以2008年编制的《规划》为基础,以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两化”互动、“五创”联动等新的战略思路为指导,以通江实施“三区一城”建设为目标,以省、市关于生态县创建新规定为要求,从全县实际出发,对原《规划》的章节、基准年和达标年限、建设标准、重点建设项目、指标体系、生态功能区划等进行了修编。
修编《规划》的实施将为我县改善生态环境提供有力保障,自然资源将得到合理保护和利用,产业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城乡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对于推动县域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