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扬眉剑出鞘
时间:2012-10-24
扬眉剑出鞘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扫描
换届以来,县人民检察院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主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发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全县和谐稳定扎实有力
主动作为,打击刑事犯罪效果明显。县检察院把维护通江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职责、使命,积极发挥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同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优化法治软环境。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9件90人,审查后批准逮捕39件56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4件158人(含上年积存6件8人),其中:自侦案件12件16人,提起公诉71件92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3件11人,收到生效判决76件103人。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坚决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侵权侵财犯罪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众型犯罪、利用网络实施的新型犯罪。共批准逮捕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两抢一盗”及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17件21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从快批捕杨东等恶势力7人;向法院起诉此类案件15件22人,不仅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宽严相济,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依法从重打击,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酌定不起诉16人,刑事和解10件,较好的化解了矛盾,减少了对抗,增进了和谐。如杨述泉交通肇事不起诉案,交通事故虽然造成了一人死亡(李林香)的严重后果,但交通事故致杨述泉双脚瘫痪已丧失部分行为能力,事发后变卖家中房产6万元赔偿死者家属,获得谅解,为此,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为勉励双方当事人振作精神,克服困难,走出困境,检察长带领办案干警不辞辛劳,深入长坪乡分别慰问杨述泉及死者家属,给他们各送去食用油50斤、大米100斤,并向杨述泉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一个不起诉决定,促成了双方的谅解,达到了构建和谐的目的,一份小小的礼物,不仅为双方奉献一份爱心,还赢得当地干部群众对县检察院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解、赞誉。规范执法,着力提升案件质量。认真执行刑诉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认真开展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不断增强干警的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换届以来,我院所办案件没有一起错案。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紧紧把握诉讼监督主线,坚持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保障了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强化立案监督,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加强了立案监督,对重大、疑难和有影响的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监督。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开展刑事立案监督4件5人。特别是在办理两起特大非法经营案“通江县红砖协会”、“瓦室联合沙场体”案,在市政法委、市院领导下,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受案后迅速作出了逮捕决定,有力促进了侦查取证工作。强化侦查监督,防范打击不力和确保公正执法。进一步强化案件审查意识,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注意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促进侦查活动依法进行。依法追捕漏犯3人,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1条,改变定性8件。决定不批准逮捕31人,不起诉28人。强化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开展量刑建议和简易程序简化审工作,共提出量刑建议23条,组织干警开展“观摩庭”3次,极大提升了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能力。对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件,提请抗诉4件,再审检察建议5件,办理违法行为调查1件,民事和解1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4件,积极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既化解矛盾纠纷,又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依法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认真落实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制度,加强了对被监管人的“进、管、出”各环节的监督检察,积极排查牢头狱霸,防止刑讯逼供,在每个监舍内门张贴了《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在每个监舍挂了举报箱,为服刑人员和犯罪嫌疑人上法制课10次,发现和纠正看守所违法10件10人次,制止1起新入所在押人员企图自缢事件,有力的维护了看守所的监管秩序和监管安全。同时,还积极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教育矫正,保证了刑罚执行活动正确实施。强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加大对自侦案件的监督制约力度。共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3件,其中,撤案1件,不起诉2件,人民监督员经过监督均同意县人民检察院的处理意见。通过把查办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置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了职务犯罪侦查权、起诉权的正确行使。强化控申窗口作用,全力维护信访稳定。县人民检察院十分注重研究防范和化解矛盾的办法和措施,通过加强文明“窗口”建设,完善信访接待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积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受理各类信访32件,其中来信23件,来访8件,电话咨询1件,都做到正确分流,及时处理,无重信重访、涉法涉诉积案和新的涉检信访案件。今年5月以来,县检察院还对2007年以来的信访案件,安排专人进行梳理、甄别,对可能出现新信访的重点掌控,并与县政法委、民政局等部门一道对朱芋臻信访案进行了稳控化解,较好地维护了信访稳定工作,确保了“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修缮竣工顺利开园。
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
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服务通江“两化互动、统筹城乡”的重要途径和推手,有力推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共初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1件,立案17件1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件11人,渎职犯罪案件7件7人,移送审查起诉件10件11人,收到有罪判决5件6人。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取得新成效。县人民检察院院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和加快通江发展的大局,整合办案资源,积极查办影响通江发展和声誉的工程建设领域、“涉农”领域贪污贿赂案件10件11人,在批捕“红砖协会”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基础上,9月23日,立案查办“沙场体”背后的原地方海事处主任(副科级)和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队长涉嫌收受砂场业主贿赂,放纵无证采砂及采取收支不入账的方式侵吞公款的大要案件2件2人,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查办司法人员犯罪取得新突破。今年8月,在省院的高度重视和市院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市院将平昌县公安局原看守所所长刘军等人涉嫌渎职犯罪案件,指定通江检察院办理。通江检察院从反贪、反渎、监所、法警四个部门抽调精兵强将19人,迅速成立专案组,由检察长亲自带队,奔赴平昌。专案组在市、县两级检察院的指挥、配合下,战高温、排阻力,斗智斗勇,一举侦破了时任平昌县看守所所长刘军、监管人员周洪生、廖玉陆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王永川等人内外勾结、串通作案,制造虚假病历结论报告,为不符合法定监外执行条件的累犯王波违规办理监外执行的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4件4人。该案的有效突破,不仅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司法权威,也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种措施同步跟进预防工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正不断深入人心,融入社会,牵动社会、服务社会。一是围绕重点工程抓预防。继续深入二郎庙水库等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不脱节”。二是以案释法抓预防。在办案中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措施,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份,建章立制12条,上法制课3堂,解答干部职工的法律咨询23条。三是突出重点部门抓预防。紧紧抓住发案多、群众反响大的重点部门、热点行业,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在县换届工作结束后,县人民检察院就主动到县教育局、住建局等部门,与新任局长进行座谈,讲解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建议他们在谋划工作的同时,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与其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受到了他们的高度赞许,此举也得到省、市院的一致好评。四是认真开展预防调查。在对县国土资源局两起受贿大案预防调查后,撰写的《信念坍塌、人生悲催》剖析材料,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再生批转到全县各级部门参考学习,预防功效得到了跨行业、跨系统的发挥。此外,还与县信用联社联合制定了实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工作制度,助推了该系统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价值日益凸显。
突出工作创新,助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县人民检察院在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中,不断推进工作创新,着力提高检察工作效率和质量,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法治的进步。
突出制度创新。制定了《不捕双向说理制度暂行规定》,对 2件不捕案件分别向公安机关以及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说明不捕理由,提高了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公信力,维护了案件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了《刑事案件不抗诉答疑说理工作制度》,并成功运用该制度处理一起被害人亲属要求抗诉的刑事案件,请求人接受县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理由,息诉罢访。制定了《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行为调查办法(试行)》,省院将县人民检察院这一办法在全省进行转发推广。今年还与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衡义、别致、竞一律师事务所召开联席会议,积极探讨在公诉阶段实施法律援助的课题,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这些制度的有效运行,有力推动了检务公开,促进检察工作深入发展。
强化工作创新。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实施了简易程序“四进”模式(即进田间、进院落、进学校、进社区),并与法院一道深入学校、农舍举办巡回法庭。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总结,写出了经验材料《程序简化,效果深化—县检察院积极探索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新模式》被省院转发肯定。同时,巴中市院高度重视,邀请市电视台将这一做法拍摄成专题片,省院邓川检察长在今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交流发言时也将这一专题片作了专题播放。今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已实现了对简易程序全部出庭支持公诉,其中采用巡回法庭模式审理4件4人。
注重干部管理创新。今年,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变化较大, 1名干警上调市院任职,4名干警交流到县级部门任职,严重缺编。为做好检察工作,院党组直面挑战,创新干部管理。一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二是大胆任用年轻干部。4月,向县委及县委组织部建议并任命班子成员2名、中层干部22名(其中有14名是新提拔使用的年轻干警)。三是坚持文化育检。建立了健身房、图书室和荣誉室,积极培育通江特色的检察文化。四是加强对干警的培训、教育。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制定了2012年度干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选派干警参加全省检察人员轮训、全市检察新闻写作培训、全市新刑诉法专题讲座等,全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在今年9月的第三届川西北、攀枝花五地市检察机关公诉论坛中,经过论坛资深的法学专家、学者的严格评审,公诉科干警张波、杨永泉分别获得论坛二等奖和三等奖。五是加强干警的日常管理。坚持从严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注重对干警“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管理,从细节入手,培养干警严谨自律的良好作风。同时,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覆盖检察权运行的全过程。目前,干警顾大局,爱岗敬业,未发现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今年9月我院反渎局被省院表彰为全省优秀反渎局。
夯实检察工作基础,队伍、业务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今年,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省、市院关于基层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意见,制定了《关于推进基层院“四化”建设实施方案》,并采取措施,加强了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检察工作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队伍建设。县检察院始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中心环节和根本举措,积极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警民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学雷锋”活动、“治庸治懒” 活动的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干警思想教育,接受革命传统文化的洗礼,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强化人大监督和社会民主监督,努力建立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的检察队伍,确保了检察权的依法行使。今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三项建设”促进会在我院召开。
以学习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为契机,强化业务建设。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均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目前还处于过渡期间,检察院积极在知识上、心理上、制度上做准备,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加强学习,仔细研究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两法在检察环节全面落实。与此同时,还鼓励干警加强业务研究,认真思考、总结工作经验,撰写理论文章、经验材料22篇,其中,《四川检察》全文转发2篇,被报刊、网站刊发18篇,检察干警业务研究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以网上办公办案为重点,推进信息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信息化建设。年初完成监所监控网络建设,实现了县人民检察院监所部门与监管场所的联网监控。完善了三级专线网数据系统建设,并将信息化技术运用到办案、指挥、管理、监督等各个工作环节,全面推行讯问、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采购25台电脑全部用于开展网上办案,网上办案率达100%。此外,还加强了密码安全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投资十余万完成了县人民检察院保密安全管理项目工程建设,在6月份全省密码安全保密检查工作中受到省院密码安全保密检查组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