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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

时间:2012-12-07   

  县人大常委会近日印发了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内涵,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努力把十八大精神转化为促进通江“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深入谋划和奋力推进通江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根据通委发〔201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大工作实际,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重点

  (一)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全文和新修订的《党章》。

  (二)省市县传达党的十八大精神会议主要内容。

  (三)党的十八精神重要解读相关文章。

  二、学习形式

  (一)抓好集中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拟定学习方案,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市县工作要求。每位干部职工撰写读书笔记8000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1篇以上。

  (二)开展学教活动。通过上党课、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学习交流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理解。

  (三)搞好调查研究。要将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与通江实际相结合,与人大具体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新目标,找出新问题,拿出新举措,每人撰写调研文章1篇,扎实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强化保障

  (一)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显卫任组长,副主任何远海、邹志善、杨英、莫小波,党组副书记史学生为副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史学生兼任办公室主任,彭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贾华、马斌、王文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活动的领导和实施。

  (二)强化宣传。县人大机关各工作机构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学习贯彻的好做法好经验。办公室、信息中心要在《工作通讯》、人大网站上及时刊载动态信息、调研文章等,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督查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合理安排,注意处理好开展学习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力戒走过场,克服形式主义。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小组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小结,半年一考核,年终一评比,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全面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