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3-01-29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19日在通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顾恒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检察工作主题,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一、围绕全县大局,忠诚履职,推动和谐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院始终把维护通江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职责,积极发挥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了严重暴力犯罪、侵权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等犯罪。如从严批准逮捕了杨东恶势力、“通江县红砖协会”、“瓦室河砂”联合体非法经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12人;从快批准逮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首例制造、贩卖毒品大案的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麻黄素液达4000余斤,减少了社会对抗,增进了社会和谐,为我县加快发展营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3件143人,依法批准逮捕63件89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27件203人,提起公诉95件128人,移送其他院审查起诉5件20人。
极力推进清廉政务。我院突出重点,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重点查处了矿产资源开发、建筑行业以及民生等领域内的职务犯罪案件14件1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件11人,渎职犯罪案件4件7人。去年10月,我院根据市检察院和县委的部署,立案查办原地方海事处主任何某(副科级)和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队长赵某涉嫌收受砂场业主贿赂,放纵无证采砂及采取收支不入账的方式侵吞公款的大要案件2件2人。12月,立案查办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江支公司李某等4人利用职务的便利,采取虚假理赔套取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赔偿款予以私分的案件,确保了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办案工作的同时,通过上法制课、剖析案件、解答咨询、预防谈心、提出建议等方式,向热点行业、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重大工程项目提供预防服务30余次,有力促进了廉政建设。
着力优化信访秩序。进一步加强文明“窗口”建设,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维护了群众的正当权益。全年办理各类信访61件,其中来信40件,来访17件,电话咨询3件,传真1件,均做到正确分流,及时处理,无重信重访,实现了我院涉检案件进京到省“零上访”,连续8年保持了“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努力探索服务方式。我院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不断探索服务的新措施、新路子。认真落实《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制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了推进通江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主动为二郎庙水库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招投标项目提供检察法律服务11次;与县信用联社联合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积极为市场主体提供司法保障。扎实开展“挂帮包”活动,深入九层乡、董溪乡堰岭村、沙溪镇王坪村、板桥口乡黄村坪村、县城南门廊桥,排民忧,解民难,真情帮扶,共谋发展;在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修缮竣工开园前后及“十八大”期间,我院先后投入警力300余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围绕执法为民,创新措施,切实保障民生
进一步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定期在检务大厅公布检察信息100余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列席检察工作会议和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配合通江新闻中心、通江电视台报道检察工作动态20期。检务公开的深化,让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深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一年来,到10个乡(镇)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1人次;与县法院一道开展庭审下基层活动4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案件管理办公室和5个派驻乡(镇)检察室获县编办批复后,已启动派驻沙溪镇检察室建设。
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严重的37件56人依法从重打击;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不批准逮捕26件44人,不起诉19件30人;开展刑事和解6件,刑事被害人救助10件,民事支持起诉4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件。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我院十分注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先后制定了《不捕双向说理制度暂行规定》,对 2件不捕案件分别向公安机关以及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说明不捕理由,提高了不批准逮捕案件决定的公信力,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权益。出台了《刑事案件不抗诉答疑说理工作制度》,并成功运用该制度处理一起被害人亲属要求抗诉的刑事案件,请求人接受我院不抗诉理由,息诉罢访。制定了《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行为调查办法(试行)》,省院将我院这一办法在全省进行转发推广。与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等联合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并对5起案件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我院探索实施的简易程序“四进”模式(即进田间、进院落、进学校、进社区),得到了省、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省检察院将我院这一经验转发全省借鉴学习,市检察院邀请市电视台专程到我院将这一做法拍摄成专题片,省检察院邓川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交流发言时也将这一专题片在会上进行专题播放。
三、围绕公正司法,强化监督,树立执法公信
强化立案、侦查活动监督。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2人;开展刑事立案监督7件8人,其中不该立案而立案2件,现已判决有罪的3件4人。全年依法追捕漏犯3人,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2条,保证了侦查活动依法高效开展。
强化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为做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对接工作,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和简易程序全部出庭支持公诉,开展“观摩庭”活动3次,提出量刑建议30件,抗诉1件,简易程序出庭支持公诉达100%;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4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2件,建议抗诉3件,民事和解2件。
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落实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制度,加强对被监管人的“进、管、出”各环节的监督。一年来,与在押人员谈心110余次,发现和纠正看守所违法7件7人次。同时,认真开展了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向相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件,得到了有效整改落实,保证了刑罚执行活动正确执行。
强化外部监督工作。我院秉持“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一年来,先后多次向县委主要领导、县人大主要领导汇报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次,收到意见或建议8条;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3件4人。
四、围绕基础工作,固基强本,推进科学发展
加强素质强检工作。为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一年来,我院选派38名干警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全员轮训,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全国检察机关视频培训会43次,反贪、公诉、侦监等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了全市新刑诉法专题讲座和各类业务培训,干警业务知识得到全面更新。二名干警分别荣获第三届川西北、攀枝花五市检察机关公诉论坛二、三等奖。
推动信息促检工作。完成了对看守所的监控网络建设,实现了我院监所部门与监管场所的联网监控;完善了三级专线网数据系统建设,加强了办案、指挥、管理、监督等各个工作环节信息化技术的运用,网上办案率100%。更新侦查设备,实现所办案件讯问、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积极筹建案件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力度的加大,促进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注重文化育检工作。为了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我院挤出资金建成了荣誉室、图书室、健身房,并开展读书、演讲、摄影等活动,大力弘扬通江特色检察文化,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凝聚了人心,培育了干事创业的正能量,推进了发展。一名干警在 “大美通江”征文摄影大赛中荣获摄影类一等奖。
五、围绕队伍建设,关爱干警,提高整体素质
思想作风有了大转变。通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警民亲”等活动以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宗旨意识,确保了检察权的依法行使。一年来,全院干警爱岗敬业,工作务实清廉,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去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三项建设”促进会在我院成功召开。
法律监督能力有了新提升。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干警的业务水平、实战能力、法律监督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涌现了一批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业务和办案能手。去年8月,在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和市检察院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我院组成19人专案组,一举侦破了原平昌县看守所所长刘某等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法院分别判决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5月我院公诉科办案组赴巴州区对市检察院交办的王建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件成功出庭支持公诉,涉案资金达3.1亿元。11月省检察院抽调我院反贪业务骨干参与办理绵阳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受贿1000余万元特大受贿案。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得到了市委、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彰显了我院检察干警的精湛业务技能、优良作风和高尚品德,体现了我院查处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也为我院异地办案、办理疑难和大要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工作潜能得到有效激发。去年,选任3名同志进入院领导班子,提拔14名年轻干警为中层干部,解决积压多年的干警职级,交流4名干警到其他部门任职,缓解了中层干部青黄不接的被动局面,营造了团结共事的氛围,激发了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一年来,二名干警被省检察院分别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四人被县委记三等功;一个集体和一个办案组被市检察院分别记集体三等功;反渎职侵权局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优秀反渎职侵权局”称号。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和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还不够深入;干警服务大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两房”建设债务重。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3年工作安排
2013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锐意进取,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以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态势,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我县“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战略的实现。
一、更加注重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工作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创新服务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工作,攻坚突破,努力助推全县工作科学发展。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通江实际,依法惩治黑恶势力、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依法惩治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依法惩治破坏重大工程和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犯罪,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新农村建设的犯罪。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更加注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突出查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积极探索各种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让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人心,融入社会,服务社会,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四、更加注重强化诉讼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立案监督要重点加强对不该立案而立案、违法立案的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要重点加强对另案处理、派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刑事审判监督要重点加强对定罪但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缓刑和单处罚金案件的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要着力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制度。努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和案件管理办公室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五、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的舆论监督之下。进一步加强自身监督,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实现理性、文明、公正执法。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廉洁自律,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全面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3年是我县“攻坚突破之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和民主监督下,恪尽职守,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开创我县“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